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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昨公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乡村执教30年 可获国家荣誉证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06月09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段凤桂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段凤桂)乡村教师老龄化、整体素质不高、年轻人留不住……面对目前我国乡村教师队伍存在的这些难题,怎么办?昨日,国务院公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强调要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政策;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执教20年地方表彰
  《计划》的一大亮点就是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同时激励乡村教师。《计划》提出“国家对在乡村学校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地方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和表彰”等激励办法。这既完善了我国的教师荣誉制度,也表现出对长期在乡村地区从教教师的尊重和认可。
  2012年11月31日,广东举办首次“山村优秀教师代表表彰大会”,全省303名十年教龄以上的山村中小学老师,不仅每人获得1万元奖金,还有5000元到省市重点学校跟岗培训的费用。
条件越艰苦补助越高
  《计划》强调,要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政策。
  2013年,广东省开始按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进行津贴补助。其中,在距离县城10-25公里的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在农村学校工作10年以上,在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并且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在距离县城25公里以上农村学校工作3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的160%;其他在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发放标准不低于人均标准的60%。
  在2014年广东省的十件民生实事中,省政府再次将提升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作为重点工程,全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29亿元用于补助实施岗位津贴,将山区教师的人均岗位津贴提升到720元/月,全省33.6万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受惠。
乡村教师培训360学时
  《计划》对乡村教师培训数量作了硬性要求,“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培训方式可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
  韶关市从2013年开始启动“千名乡村教师培训工程”,培训对象是工作环境、生活条件最艰苦的360个教学点的2000多名乡村教师。
  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院长、华南师大附中校长吴颖民认为,“请出来”和“走进去”是目前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实现教育公平的主要策略。“请出来”,就是要让乡村教师亲身感受外界的变化,开阔他们的眼界,这比较费钱。“走进去”,就是送教下乡,让更多有着优秀教学经验的教师深入贫困乡村,切实帮助当地老师根据地区特点制定教学计划。
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
  《计划》指出,要推进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的改革,为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鼓励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职称(职务)评聘将向乡村学校倾斜,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2015年3月,广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县域内城乡教师轮岗交流;规定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是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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