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4版:热点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嫌犯一审因强奸罪获刑三年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澎湃


  《安徽一农民与精神病女子同居13年被控强奸》追踪
  南方农村报讯 安徽农民与从路边领回家的精神病女子同居13年并生育两子两女一案(详见南方农村报10月1日《安徽一农民与精神病女子同居13年被控强奸》报道),法院日前做出了一审判决。
  媒体获取的判决书显示,10月19日,安徽省涡阳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安徽农民刘华姬有期徒刑三年。
  刘华姬以及辩护律师不服,目前已提起上诉。
  根据刘华姬辩护律师康诗绕的转述,刘华姬获知一审判决后表示,如果认定他有罪,他服刑结束就不能再把“憨老婆”接回来了,因为接回来照顾抚养就是强奸了。
  涡阳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华姬于2002年的一天,在上海拾废品期间,途经郊区某地发现一名精神不太正常的女子(身份不详)坐在路边,后刘华姬将其带回涡阳县自己家中生活,刘华姬在明知被害人患有精神疾病(经鉴定,该被害人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无性防卫能力)的情况下,仍多次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并陆续生下四个小孩。后因该被害人在与刘华姬生活期间曾打伤过刘华姬,有暴力倾向,于是刘华姬将该被害人关在家中达十年之久。”
  判决书中写道,涡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华姬在明知被害人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多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责任。”
  10月25日,康诗绕告诉记者,刘华姬已经提起了上诉。
(澎湃)
 
 
未经南方农村报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