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有关部门指出,救助有先后,是因为村民和外来人口申领流程有差异 南方农村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0月初,台风“彩虹”来袭,江门鹤山市普降大暴雨,遭受百年一遇洪灾,其中以沙坪街道楼冲村委会的上社、中社、下社三条自然村灾情尤为严重,大部分房屋被淹,村内水位最深处3米,1156名灾民被转移,估算直接经济损失4380万元。10月19日,沙坪街道办事处公示救助方案,村民陆续登记领取救助金。 日前,有租户投诉称:“当地政府发放救助金时,对村民和租户区别对待,要等本地户口的居民都拿到补偿,才能轮到外地人。”对此,沙坪街道办事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救助有先后,但并非区别对待,而是村民和租户申领流程有差异。” “10月5日大暴雨,村里很多房屋和车辆都被淹了,当地政府针对村民的房屋、车辆损失做了补偿方案,小车损坏的可以拿到12000元补偿,但本地户口的村民觉得赔偿太少,一直不肯接受。我是外地人,我的小车也被水浸坏了,咨询村委会,村委会说要等到本地户口的居民都拿到补偿,才能轮到外地人。我是来江门出差的,再过两个月,我就要回老家了。当地政府的做法是不是有点不公平呢?”10月25日上午,在鹤山市沙坪街道出差的王先生(化名)反映,10月初鹤山楼冲村委会的上社、中社、下社村遭遇大洪灾,本地人和租住村里的外地人申领救助金时,当地政府进行“区别对待”。 王先生称,今年9月30日,他到鹤山出差,租住在中社村,没料到才来一星期,就碰到大洪灾。10月4日晚,王先生的小车停在中社村的出租屋楼下,洪水将其车子没顶。“10月7日,鹤山市政府工作人员来村里登记洪灾损失情况,我在场,他们拍了照片,村长签字作证明,他们又留了我的电话。10月19日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公布了救助工作方案,这几天本地户口的已经核实损失,但我们外地人的还没有。” 对于外地租房人员不满政府区别本地户籍和外地租户先后救助的做法,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救助确实存在先后,但并非区别对待,而是两者在甄别是否受灾人员过程中的流程及所需时间存在差异。 该人士介绍,10月6日下午开始,沙坪街道办事处抽调辖下各部门、各社区工作人员进村按“一户一档”登记财产损失,大部分村民及租户的损失都已经登记过了,现在处于确认核查环节。由于本地户籍村民只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存折,相关部门就可以进行确认打款,而租户则需要额外提供居住证、房东证明,由村委会进行确认后再上报到相关部门。正是由于两者操作流程及所需时间存在差异,所以救助工作被分成本地户籍及外地租户两部分人进行,本地户籍村民处理起来要比外地租户更快些。“如果要等到所有人都确认完再打款,这对本地户籍较早确认完的村民也不妥。” 针对小车损失发放12000元救助金的问题,沙坪街道办人士确认,小车12000补助维修费和其他救助标准不会改变,本地人和外地人采取同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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