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河南省平顶山市杨楼乡发生了这样一件事:52岁的杨大妈生病了,女儿小悦带她到村卫生室输液治疗。输到一半时,母女俩提出要将剩下的一瓶半注射液带回家自己输,村医同意了。不料,回家后小悦在换输液瓶时出了大错,给母亲输了混有洗衣粉的100毫升液体。所幸,杨大妈经过急救,脱离了危险。 农村是熟人社会,村医又大都是本地人,因而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容易放松警惕,埋下隐患。 在上述事件中,律师和卫计部门均指出,村医应担责。 让患者回家输液,村医错了! 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洋指出,村卫生室和小悦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小悦在为患者输液前没有仔细查看瓶身及液体情况,在为患者输液过程中发现患者有不良反应也没有及时停止输液,更没有告知村医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最终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与此同时,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如果村医不允许小悦及其母亲将注射液带回家,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因此,村医应承担次要责任。 河南省卫计委农村卫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根据规定,村卫生室应设置有治疗室、诊断室、观察室等,以便医生随时观察患者的用药情况,在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时能及时采取措施。该起案例中,村医的过错就在于让患者自行将注射液带回家,其行为违反了规定。 上门诊疗,如何规避风险? 针对村民的需要,村医提供上门服务,自然是方便患者,但这时问题又来了:哪些治疗能做?上门治疗前,村民说“出事保证不告你”,但出力救人后还惹上官司的也有,这时该怎么办?对此,河南天昭律师事务所律师姬瑞明为村医支招了—— 第一,村医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诊疗经验,判断患者是否适合在家治疗。但无论何种情况,村医都应在患者身边观察其用药反应,以便在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时第一时间进行救治。 第二,村医要履行告知义务,把患者的患病情况、治疗情况、在家治疗可能引发的危险等告诉村民。 第三,提供上门服务时,如果能与患者签订一份书面协议,那么双方的权益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村医能更长久、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据《村医导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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