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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教师微信发“开会让狗咬了”被停职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12月05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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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缓”是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中心小学的一名女教师,这两天她“摊上大事了”。该校叶校长认为她在学校微信群里说了一句“今天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是指桑骂槐,骂了自己,于次日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将“扬缓”停职停薪一周。
  11月30日下午4时放学后,桥沟镇中心小学召开教职工例会。会议结束后,下午5时38分,微信名“扬缓”的一年级三班班主任杨老师在“桥儿沟镇中心小学”微信群里说了一句“今天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实在不爽”。
  5时54分,叶校长在群里问道:“你骂谁了?”“杨x你骂谁了?”“扬缓”回复:“不要对号入座”。在两人对话期间,有同事“雅子的老爸龙”发言“应该给缺营养的人好好补一补”。
  12月1日中午,学校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会议记录显示:第二条议题是“杨老师就昨天下午会后在微信群里发表的言论做解释说明。经行政会讨论,一致通过,对杨老师处理意见如下:1、从12月1日开始停职、停薪一周,在本周内认识到自身错误,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承认错误,并做出书面检查;2、在一周内还拒不承认的,报上级部门处理。
  杨老师对记者解释,会议期间,她接到家人的电话,就到会议室外接听,在楼道里被不知哪里来的一条狗咬了一下衣服。因为白天在学校忙了一天,自己的孩子又不听话,心里烦,就打算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一下,寻求安慰,因近视,发错了群。
点评
  当矛盾双方一旦都裹挟着情绪的利剑,个中争拗必然失却理性。至于校领导处理此事是否“公报私仇”,这需主管部门调查明辨,围观者仅凭报道亦难做公正结论。骂人肯定不对,即便弱势一方,也不能说骂了上司或有权者就占理、值得同情,当然,这种“冒犯”究竟该如何处分,是宽容,还是通过沟通达至谅解,还是动用行政权力“追责”,则大可商榷。人们由此担心校长权力任性、借机整人,也非杞人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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