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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须以市场为媒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5年12月1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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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要初步建立“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12月12日《人民日报》)。
  在当下中国,虽然无论是医疗服务资源,还是养老服务资源,都处于结构性供需失衡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抱怨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但是这恰恰为通过寻找医疗与养老两大服务的最关键也是最广阔的交集,通过缩短提供服务的时空距离、破除既有体系间的制度壁垒,从而弱化资源的整体稀缺性而趋向于供需的相对平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医养结合”被作为弥补医疗和养老服务各自短板的“资源嫁接”模式典范,一经出现便得到了政策层面的积极响应。
  然而,二者毕竟被装在了两个不同的制度和管理“笼子”中。更为复杂的是,作为连接二者桥梁的社会保险,在政策体系上,同样是与之平起平坐的重要变量。于是,部门利益、制度壁垒和政策冲突,来自管理方面的种种不谐之音首先出现在了“医”与“养”的这场联姻中。医疗机构进驻养老机构,往往需要大量投入,成本如何分摊,责任如何明确?养老机构兴办医疗事业,人员从何而来,经费如何保障?养老机构即便肯于兴办医疗“副业”,又如何能啃下社会保险定点资格审批这块硬骨头?这些问题,是摆在迈向“医养结合”道路上的现实障碍。而在其背后,都或多或少闪烁着部门分治的影子。医院、诊所属卫计部门管理,养老机构归口在民政系统,医疗保险则由社保部门专司其责。而对于“医养结合”而言,每一次政策用力都必须是趟“组合拳”。
  更为重要的是,“医养结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养老机构中老人看病的时空与经济成本,从而缓解医、养两端各自面临的局部性供不应求问题,但简单的“1+1”对于改善医疗与养老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状况以及公众公平享受公共服务权利之实现,推动作用仍然有限,至少难以呈现立竿见影的效果。特别是处于医疗和养老各自体系“金字塔”塔尖位置的优质资源,至少目前来看对于“医养结合”的热情程度并不高。个中原因一目了然,在“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卖方市场中,通过“医养结合”模式来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市场需求,本身便是一个伪命题。
  不过,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医养结合”所释放的政策红利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一方面,制度设计者要具有更为自觉的政策统筹思维,以能够消除制度壁垒在推行过程中产生的内耗,另一方面,更需要为政者认真思考的是,“医养结合”须以市场为媒,如何让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能够积极主动的“自由恋爱”,而非强拉硬拽的“包办婚姻”。解决这个问题,固然需要包括医疗和养老在内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强筋壮骨、均衡配置,同时,也需要转换思路、放眼基层——“医养结合”,既包括三甲等大医院与大型养老机构的“强强联合”,也包括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与公益性社会养老机构多形式、多层次的深度融合。特别是后面一种模式,因更能践行普惠价值,而应成为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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