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开车撞死路人弃车逃逸,哥哥顶替弟弟接受处罚,最终被民警识破。近日,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包庇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某华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7月14日凌晨5时许,徐某华接到自己的亲弟弟徐某打来的电话。徐某称自己开车撞了人,并且已经弃车逃逸,请求哥哥帮忙到现场看一下。原来,徐某此前在一家网吧通宵上网,驾驶无号牌小轿车从丰顺县汤坑镇黄埔桥沿市政大道往邓屋寨方向行驶,行至一红绿灯路口时,撞到被害人黄某,致使黄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徐某华赶到案发现场后,决定替弟弟徐某顶包,他对处理事故的交警称自己是肇事车辆驾驶员,后被刑事拘留。然而,在接受民警问话时,徐某华对于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事故经过等一概不清楚。后来,民警通过调取事发地的监控视频,发现肇事车辆驾驶员并非徐某华,他的顶替行为很快就被民警识破。 案发后第二日,真正的肇事者徐某(另案处理)主动到丰顺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被告人徐某华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被告人徐某华案发后能自愿认罪,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盛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