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10余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力争到2020年,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11月15日《南方农村报》)。 截至2015年底,我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2%,而这一比率在农村只有12.3%。相比同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1的比例,显然,城乡社区之间在综合服务设施方面的差距更为悬殊。这也凸显出农村社区服务补短的工作重要性、时间紧迫性和任务艰巨性。相对于撬动政策杠杆释放市场力量夯实家庭经营和工资收入这两根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要想给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强筋壮骨”,则不仅需要各级财政在资金供给上能够不吝输血,更重要的是在适应农村社区建设特点的同时,还要紧密结合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民真实需求,让这些钱能够用到实处、落地有声,能够精准投入、箭射靶心。 相对于城市社区居民构成异质程度、居住区域集中程度“双高”的特点,农村社区沿着这两个指标所呈现出的面目恰恰相反,“典型的熟人社会+分散的村庄布局”,让其开列出的服务“菜单”同样与城市“同中有异”。所谓“同”,是指农村与城市社区服务在基本指向方面大体重合,譬如文化、养老、卫生、医疗、教育等;所谓“异”,则包括:在提供主体方面,农村自体社区组织发育迟缓,村民互助往往出于道德考量而非公共义务,而如果单纯依赖外部社会组织支持,既难以长久维系,又无法保障质量;在开展形式方面,由于农村社区居民居住相对分散,所依托的社区自治机构运行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公共服务设施辐射能力被大大减弱,公共服务内容被受众认可难度大大提高;在服务内容方面,由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风俗习惯千差万别,在“更需要何种服务”的问题上,答案各不相同,而在“空心化”严重的地方,针对留守人群的社区服务则显得更加必要和稀缺。 检验农村社区服务水平,首要标尺是“实效”。要真正体现普惠性质,创新工作方法,绝对不能将城市社区建设模式照搬照抄到农村。这方面,要认真总结“农家书屋”建设的得失。在一些地方,“农家书屋”往往只覆盖到行政村。这种情况下,很那指望那些居住偏远的自然村村民会养成翻山越岭到村委会读书阅报的习惯。同时,很多村级自治组织本来就人少事多,按紧要程度,“农家书屋”自然被排在后面。其陷入大门紧闭、门可罗雀的窘境便不足为奇。 推进农村社区服务覆盖,关键问题在“长效”。要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实现共建共治,绝不能出现服务设施和项目大树“栽得下”却“养不活”的问题。政府和村集体应当是农村社区服务资源的主要提供者,也是服务项目的主要维护者。在这其中,为村级层面履行职责提供足够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支撑是关键。要逐步实现服务设施管理人员使用的专职化、服务设施用地用房安排的专门化、服务设施运行经费预算的专类化。同时,要鼓励引导包括村庄内部互助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服务,探索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社区服务领域的路径和模式,从而弥补因一些地方公共财政和集体经济“力不从心”而出现的服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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