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南方农村报记者 刘琪
“我真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日前,因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拘的王某悔道。今年5月底,为帮女友出气,他盗用了和女友发生纠纷的女孩小钿(化名)的照片,配上淫秽的文字和配音并附上小钿的联系方式,制成视频传播到网上。此事对小钿造成严重影响,不堪压力的她甚至出现了自残行为。后小钿报警,王某被拘。
莫名成淫秽视频主角
澄海女孩崩溃自残
今年5月31日晚,汕头市澄海区外埔村的20岁女孩小钿突然在微信上收到朋友传来的一段视频,她点开一看,震惊地发现自己竟然是短片的主角:有人盗用她朋友圈的个人照片,配上不堪的言语制成视频,而且视频最后还留下了她的手机号码。朋友告诉小钿,这段视频已经在不少微信群里传开了。
随后,小钿的手机开始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骚扰电话,这些电话大多露骨直接,并且频率越来越高。“每天至少有五六十个这种电话。”小钿表示。甚至还有人用“呼死你”电话轰炸她,“就是那种响一次就挂掉,但是会连续好几个小时不断地打进来的电话轰炸机。”
最让小钿难堪的是,短短几天时间,亲戚朋友们都陆续看到了那个视频,纷纷来询问。“本地的朋友看到了,潮州的朋友也看到了,连在深圳、广州的朋友都看到了,我感觉整个广东都在传那个视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小钿痛苦回忆道。
在连续几天饱受骚扰后,小钿的情绪崩溃了。6月3日晚上,她用利器在自己的手腕上划了很多道口子自残,还好哥哥小华(化名)及时发现。“这件事对她造成的影响太大了,远在她的承受范围之外,以致她整天精神恍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小华说。
为女友出气散播谣言
发布者被警方刑拘
小钿的自残,让哥哥小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6月4日,他向当地较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公众号平台发出求助信息,随后不少公众号都发推文呼吁停止传播视频。
6月5日下午,在哥哥的劝说下,小钿鼓起勇气到澄海区公安分局报警。通过摸查,澄海区公安分局网络警察大队很快便掌握到王某在各大微信群里发布辱骂、诽谤小钿那段视频的相关情况,并于6月5日当天将王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据该局网络警察大队副队长高晓枫介绍,王某的女朋友到小钿的工作室做美容时和小钿发生了纠纷,为帮女友出气,王某注册了一个微信小号,添加了小钿为好友,之后从小钿朋友圈里找到其照片,利用音频视频软件恶意篡改并配上侮辱性言语,发布到多个微信群里。“王某的行为被定性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并造成受害人自残的严重后果,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事后,当地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为小钿澄清,但是这起网络造谣事件对小钿造成的伤害并未完全停止。南方农村报记者几番周折才拨通了小钿的电话。她告诉记者,这个视频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目前骚扰电话仍未完全消停,她对未知电话一概不接,短信也几乎不看。另一方面,由于不知如何应对亲戚朋友的关心,她也不敢回村里,“我出来外面了,工作室也暂停营业了。”小钿称。至于什么时候会回家,她回答说:“不知道,过段时间再看吧。”
律师说法
王某或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王某的行为,广东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艺表示,他很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目前公安局是以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罪对王某进行刑事拘留,但最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罪名很可能是诽谤罪。”杨艺解释称,所谓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据杨艺介绍,通常诽谤罪多为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或其监护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诽谤罪自诉案件一旦罪名成立,通常是面临管制或者拘役的量刑。其中管制是最轻的量刑,只限制被告人特定活动而不限制其人身自由,拘役则会剥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
“但是,这一案件已经被定性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走公诉案件流程,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通常诽谤罪公诉案件一旦罪名成立,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杨艺称,法院最终对王某的判决,除了根据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也会酌情考虑被害人的态度,“尤其在缓刑方面,如果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被判缓刑的机会将高很多。”不过杨艺提醒说,无论最后法院怎么判决,整个公诉流程走完大概需要4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而这段时间王某都会被拘留、羁押,限制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