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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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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上岗无知施工农村“土”建筑工被判赔偿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7年11月07日版次:05
|以案说法|
  大多建筑师傅没有村镇建筑资格证是农村存在的普遍现象,但若还缺乏建筑力学知识,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过错导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那建筑师傅还得为自身的无证、无知和过错买单。
案情
叔侄俩因建房闹翻

  2013年底,村民钟甲盘算完自己多年来的积蓄后,计划在自村即梅州市五华县岐岭镇某村砌建一栋三层楼房。考虑到肥水不流外人田,钟甲于是想到了其侄子钟乙也是农村建筑师傅,不如就将主体工程交由钟乙承建。很快,叔侄俩就达成一致协议,约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每建好一层付一层的工资。
  钟乙接到工程后,从2014年正月十八开始动工,至2014年6月底共建好了3层。本来房屋建好了,钟甲是要如约支付工程款的,岂料钟甲支付了第3层的一半工程款后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原因是其检查发现第3层楼房3条主梁出现多处裂缝,叔侄俩因此产生纠纷。
  2015年10月,钟乙在索要工程款无果后,将钟甲夫妇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后经法院审理,判决钟甲夫妇应如约支付钟乙工程余款12450元。
  败诉后的钟甲越想越不服气:明明是钟乙在施工过程中抽掉第3层中间一条立柱导致房屋出现裂缝,为何自己还要支付工程余款?2015年12月,钟甲夫妇也一纸诉状将钟乙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财产损失65000元。
  钟乙认为,房屋出现裂缝,是因为房屋结构不合理和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房屋结构是钟甲自行设计,材料也是钟甲自行采购,其只负责施工,且在房屋做好拆模时也没发现有裂缝。另外,抽掉中间一条立柱是因钟甲想建一扇玻璃推拉门要求钟乙而为,且钟甲在拆模不久后在3楼堆放的砌体材料过重也会导致房屋出现裂缝。
判决
双方均有过错各担责一半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于造成3楼房屋的主梁裂痕的原因,经鉴定得出主要原因是梁构件承载力不足及屋面砌体材料超载堆放。梁构件承载力不足是因钟乙抽掉3楼大厅的中间立柱,虽然是钟甲要求抽掉,但钟乙作为建筑师傅,因其未取得村镇建筑资格证和建筑力学知识不足,未预料到风险,仍旧布筋,装模淋棚。而钟甲在明知抽掉大厅立柱、拆模不久的情况下,仍在大厅主梁上面堆放重物,导致梁构件超载。因此钟甲、钟乙的行为综合引起了主梁裂痕,双方均有过错,各应承担一半的责任。
  另经鉴定,房屋损害价值评估总值为43560元,钟乙由于过错造成他人合法财产遭受不当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综上,法院最终判决钟乙赔偿钟甲经济损失21780元。
说法
农村建筑工应自觉持证上岗

  对此,法官提醒,农村建筑师傅若未取得村镇建筑资格证,又缺乏建筑力学知识,在施工过程中,因其无证、无知的过错造成的他人财产损失,是需要依法赔偿的。故农村建筑工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建筑方面的知识,并努力获取村镇建筑资格证。
□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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