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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版: 消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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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购置税优惠将取消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版次:
10
南方农村报讯 2017年接近尾声,部分针对消费者的车市政策也面临调整,其中,购置税优惠即将取消的消息,无疑是很多消费者关注的话题。
据了解,从2015年开始实施,针对1.6L及以下排量车型实行的购置税优惠政策将于2017年底到期。按照此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将从目前的7.5%,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新能源车依然享受免征购置税。
近期计划购车的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购置税的缴纳与发票同步,也就是说,12月31日之前购买开票的车辆,购置税仍为7.5%;明年1月1日就开始按照10%缴纳购置税。
(樊文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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