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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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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7%

粤实施城乡居民7项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免除费用总额10.5亿元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03月27日版次:04
  南方农村报讯 (通讯员叶金鑫 邓立超)清明将近,近年来,广东大力推进惠民殡葬、生态殡葬、阳光殡葬,加快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了群众殡葬基本服务需求。据统计,广东省自2015年10月起全面实施的城乡居民7项由政府免费提供的殡葬基本服务的受益人数将超过1亿人。
  2015年,省政府把“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减免7项基本服务收费”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自2015年10月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7项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7个免费项目涵盖了殡葬基本服务全过程,政策受益人数将超过1亿人。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88万宗,免除费用总额10.5亿元,“惠民殡葬”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省民政厅将推行节能减排和节地生态安葬作为深化殡葬改革主攻方向。实施殡葬基本设施建设“长青计划”,推行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加强对群众治丧观念的正向激励引导,培育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据悉,全省121个县级行政区域已有95个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奖补政策覆盖率78.5%。据统计,2017年,全省新建骨灰树葬区8个、海葬纪念设施4座,组织开展树葬、海葬活动265次,约1.4万份骨灰实行树葬、海葬,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7%左右,发放树葬、海葬补助金超过220万元。
  省民政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殡葬服务管理“三规范一推行”专项整治行动。在殡葬服务机构全面实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在服务态度、服务环境、服务收费、服务标准、服务公开、服务惠民、服务诚信、服务廉洁等八个方面提倡做到“八不得、八提升”。组织开展省等级殡仪馆认定工作,全省已有28个殡仪馆达到省等级馆标准,占总数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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