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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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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发布集体土地租赁房贷款方案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05月12日版次:05
  去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先后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并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北京作为试点城市,明确提出在2017年-2021年,将新供应各类住房150万套以上,其中租赁住房50万套,主要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贷款要求特点,积极研究支持集体租赁住房的长期贷款政策。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等第一批4家银行已确定具体融资方案,将向符合银行评级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企合作的联营公司提供长期、足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5年-30年并可灵活还款,设置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不需还本,且建设期内利息可用贷款偿还。运营期可根据项目出租率情况设置灵活的还本付息计划。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担保人及项目情况,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综合确定。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80%。项目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立项批复文件、规划意见、项目占地批复、环评批复等文件后即可申请贷款,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20-40个工作日即可获批。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银行放款。贷款额度方面,各银行均表示可优先安排足够额度,保障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需求。
点评
  一直以来,集体土地建设租赁用房面临着一些难题,其中之一就是房屋建设开发的资金问题。据悉,住房保障类贷款的收益没有商业贷款高,并且住房租赁市场所需资金的期限长达十年,成本也较高。如今,贷款配套举措将有利于解决此类问题,也有助于加快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的开发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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