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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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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每月最少可领1089元

广东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10%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05月24日版次:05
  南方农村报讯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对外发布,从2018年5月1日起,广东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依据2015年广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类地区1895元/月,如广州;第二类地区1510元/月,包括佛山、东莞、中山,其中,珠海为1650元/月;第三类地区1350元/月,包括汕头、惠州、江门等;第四类地区为1210元/月,包括韶关、河源、梅州等。深圳市2017年6月将最低工资标准调高至2130元/月。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高后,一类地区达到1705元/月,二类地区达到1359元/月,三类地区达到1215元/月,四类地区达到1089元/月。深圳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917元。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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