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 魏克
《田野的黄昏》,黄金明著,百花文艺出版社2015年1月出版。
●我在纸上建筑另一个村庄的妄想显得徒劳,但借此对抗遗忘的想法让人安慰。
●这是一种朴素而干净的写作,它把最重要的任务设定为对旧有事物和旧有情感的真实呈现,它不需要过度的想象,也不需要过度的情感渲染。
●这本看似朴素浅显的小书,不仅彰显了作者对故乡的责任,同时还暗藏着作者对写作的态度和责任感。
时至今日,许多人愈来愈倾向于将写作神秘化,尤其是诗歌的写作。当然我也并不反对,在任何一种写作中,某些神奇的效果、某种创作的灵感产生,确实是说不明道不白的,只好将其归于神秘。但是,另一方面,我也认为写作其实是出于某种基本的责任,比如记录和反映时代是出于历史的责任;抒写自我则是因为负责任地面对世界必须以某种真诚的态度;对世界的想象则一方面出于好奇,一方面出于对人类未来的责任。在各种责任中,作家和诗人们还共同肩负着一种奇怪的、也许是更为根本的责任:他代表人类凭吊过去和一切消逝的事物。
时代的高速发展和瞬时变化,让几乎每一个中国人都在一个短暂的时间中同时失去了自己的故乡。当我们外出归来,不管是因为游学、工作调动,还是短暂的经历了打工生涯之后,回到那个代表着你的故乡的特定的省份,或县或乡或村,你会发现你几乎已经不认识它了,甚至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更为可怕的是,我们在瞬间的惊愕之后,几乎无暇对此“失去”作出反应,更谈不上坐下来细细地品味这其中的变故对我们产生的情感影响,从而凭吊一下那些逝去的时光和旧有的事物。
我们每天生活在一个新的世界,我们已经没有稳定的空间记忆,也没有进入回忆的闲情。从人种的代际关系看,我们已无法想象,对于一个上世纪80、90年代以后出生的中国孩子而言,“故乡”对他意味着什么?或者说这个词是否还有任何那些旧有的文化意义?拥有相对完整的故乡记忆的最后一代人,大约只能是20世纪70年代左右出生的人了。
我讲这些话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无论是作为存在的实体,还是作为一个文学的主题,“故乡”即将死亡,而对故乡的凭吊,作为一种最后的责任落在了70后一代作家和诗人身上。我想,这就是我手头这部散文《田野的黄昏》写作和出版的意义所在。它的作者黄金明,正是一位70后的代表诗人和作家,他用一系列诗歌和多部散文著作(《少年史》《与父亲的战争》《田野的黄昏》以及另一部非常独特的散文集《乡村游戏》)有意识地肩负起代表中国最后一代有故乡的人凭吊故乡的责任。
很显然,当黄金明写作这部书的时候,他的真实意义上的“故乡”可以说已经消失,正如作者所说“这一切只活在我的记忆中,但也不断遭到磨损、削减并最终坠入遗忘”。但作家仍然选择了写作,希望留住这些记忆,为所谓的“历史”增加些许可靠的材料,或者说为其记忆中的“凤凰村”留下某种存在过的证据,如此而已。作者本人看得明白,“我在纸上建筑另一个村庄的妄想显得徒劳,但借此对抗遗忘的想法让人安慰”。写作,无非聊以自慰的一种方式和途径,除此,与世界何干?
“故乡”一词曾经是一个温暖的词语,它是一个“家”一样的地理意义上的生存空间,容纳着与某个具有自足的主体价值的个人息息相关的各种事物:村庄、房屋、风物、景色、亲邻、习俗、器具、乡音等等,一切的一切,我们可以统称之“文化”。此“文化”是实在而亲切的,因为它与上述一切实在而亲切的“物”亲密共存,互为映证。当这些“物”被一点点毁坏的时候,此“文化”也就渐渐地消亡。所以,当《田野的黄昏》这本书的作者从记忆深处细细地发掘出那些曾经存在于故乡凤凰村的“山水”“建筑”“植物”“风土”“器具”“生灵”(全书分为这样六章)等等,让它们在一个文字的世界重新出现的时候,既是一种情感的绵延和挽留,也是一种文化凭吊。毕竟只有文字才是最可靠的文化“化石”,好的写作,无非是代替时光将那些势必消失的东西快速转化为“化石”。
回到我们开头的话题,类似《田野的黄昏》这样的写作,其实是带有某种责任意识的写作,因而比较而言便显得不那么神秘。这是一种朴素而干净的写作,它把最重要的任务设定为对旧有事物和旧有情感的真实呈现,它不需要过度的想象,也不需要过度的情感渲染,却自有一种让人“悄焉动容”的力量。但我想它也只能是一种有限的力量,因为这种力量只对那些具有类似的故乡记忆的人才是有效的。
比较有意思的是,我注意到,作者在写作中常常习惯性地就写作本身发表自己的看法,试图将写作的行为与其所表现的对象的特征联系起来,以探讨写作的本质性问题。比如,在当作者写到一种铁器“斧头”和父亲用斧头劈柴的画面给儿时的“我”留下的深刻印象时,便与诗歌的写作经验进行了类比:“多年后我写诗。我跟诗人东荡子交流时说,诗句必须像闪电一样,同时具备爆发力、速度和光芒,在瞬间将你震撼并照亮事物内部的黑暗!力量、速度、情感、思想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那才是诗。”当作者写到对陶器的认识以及陶器的使用必须与其它材料相配合等内容时,作者再次以诗作比:“多年之后我写诗,觉得诗大于一切材料的总和,却不是材料的简单相加或集合。词语及句子仅是砖石及其它建筑材料,仅是那堵有形而坚实的墙壁。诗在其中呈现却无法捕捉乃至描述。”云云。总的说来,作者倾向于对事物存在的神秘感的保留,认为“诗”亦是一种无法捉摸的神秘现象。
作者的写作观或诗歌观不是我们探讨的内容,我想说的是,当作者在写一本凭吊故乡的简单之书时,仍然时时不忘写作本身的问题,这正是一个具有自觉的写作意识的作者的显著特征。由此我们可以想到,这本看似朴素浅显的小书,不仅彰显了作者对故乡的责任,同时还暗藏着作者对写作的态度和责任感,也就是说,书中每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言说,其实都是作者精心营构的一部分。这样的书,难道不值得读者也用心一次? □向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