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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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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救命药使用少就可不采购?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07月14日版次:02
  做完雾化,漱口,7岁的姜羽凡接着就要开始喝他的救命药,近5000元一瓶的泊沙康唑口服混悬液(简称诺科飞),不到20天就喝完。他不知道的是,他喝的救命药尽管在淮安当地已纳入医保,但因为医院没有药,他的父母不得不自费到上海、北京等地购买。(7月12日新华社)
  “诺科飞”是纳入医保的救命药,如果当地医院有卖,患方就能大比例报销,这样就能救一条命、救一个家庭。而医院不进某种救命药,这对享受医保的某些患者家庭来说,实际上没有医保,不病死,也得穷死。
  患儿姜羽凡的母亲王婷婷偶然得知儿子的救命药在淮安当地早已纳入医保,“当时激动地都快哭了”,但很快她得知只能自费在外购买。这就是说,好消息、好规章对他们仅是纸面上的美好。对这些家庭来说,当地医保就是花架子,医保规定是空文——说好有保障有优惠的,就是没操作,并且,医疗机构觉得没必要添加操作。
  医院没救命药的原因何在?淮安市医保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用的患者人群较少,医院并没有将该药纳入采购计划。这就是说,医院采购此类药价昂贵的药品,涉及到储藏、有效期等损耗或核算问题——不错,这儿的医院总要讲钱的事儿,急缓轻重的排序,“有条件”地将钱摆在第一位。
  当地要在什么条件下才把群众的生命健康排在重要位置?如果当地卫生局某个主要官员需要那种药,为他服务的医院,就必备那种药物了。
  当然,这种医方的“势利”是合理的。人家需要那种被医保担保下来的药,而医院却没让人家得到起码的医保待遇,对方追究责任的理由非常充分——既然负责给我医保定点,负责引导医疗资源,你把我的医保给定掉了、整没了,难道你就不负责任?
  依赖“诺科飞”等救命药的只是一小群。对他们不负责任,若非特别有良心的管理人员,都感觉“情况正常”。
  所有公立医院采购那些已纳入医保的药物,可直接上网,并不需再走招投标的程序。有了这种采购条件,并获得定向客户信息,相关医疗机构以技术、效益因素为借口,是说不过去的。
  基础或执行单位缺少为一般群众补位操作的动力,也没人注意到这里的“差距”与“不足”。医保方面的专业人员基本理解这种现象,所以淮安市医保官员称“这是上层考虑的事情”。这并非仅出于“甩锅”的考虑,而是说出了他们无能为力的现实。
  有些药用量少又不可缺,除诺科飞等,比如许多地区被毒蛇咬伤的病例没有几个,但这些地区还是需要储备、调剂一定数量的抗毒血清。降低单个医疗机构采购特种必须药物风险并不难,那只是个统筹、协作范围和储备条件的事儿。
  医院机构采购某种救命药,技术上没问题,患者自己买得到,医院想买就能买。患者只是想活下去,这没什么罪,没有哪个真患者一心骗取国家医保资金,自己买药医保能报的话也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这里的关键,并非谁买的问题,是法定医保待遇和国家与国民间重要契约的问题。
  纳入医保了,没药;自费买就有药,但没医保了,这是什么逻辑?有关部门需要站出来,查一下究竟是什么问题。
(作者黎明,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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