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记者 任亚航
距8月1日还有不到20天,各地农药经营者都在紧张有序地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但不少零售店忽略了加快销售限制农药。《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只有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才能销售,违者按无证经营处理。随着截止期的临近,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店铺将面临去库存的难题。
22种限制农药实行定点经营
限制使用农药是国家规定的在某些作物上禁止使用的农药,这些农药多为高毒、高残留产品,或对人体和环境有害,而且大多数品种已停止生产登记。
目前国家规定的限制使用农药有32种,2017年农业农村部制定了《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并予以公布,对22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其他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的时间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对于限制使用农药,生产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店铺内需单独设置有明显标识的专柜存放,其密封性和安全性是农业部门审查监督的重点。
限制使用农药库存需及时处理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有限,有些区域两三个镇才分配到一个名额。而对于农药使用量较大的一些产区,零售店里都或多或少备有一些限制使用农药产品。
“目前虽然仅有22种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但可以预计未来实行定点经营的农药品类将越来越多。”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宪峰介绍,未来还会有更多的高毒农药步入禁限用的行列,而经营点变化的可能性不是太大,企业要想铺货也只能通过这些经营点,届时拥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农药店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前景。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对于除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以外的农药的经营者违规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将按无证经营处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不掉的农药由上游厂家回收是业内常见的做法,但限制使用农药的回收可能会面临困难。”曾宪峰介绍,随着高毒农药逐步被禁限,生产厂家越来越少,一些企业已不再继续推广销售这些产品,回收意愿低。因此,零售店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库存处理掉比较现实。
“将这些农药转卖给有销售资格的农药经营点也不失为一个解决途径。”广东省揭阳市一农药经销商告诉记者,虽然农药经营点减少了,但农药的需求量不变,而国家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生产、销售都有严格规定,货源成了这些经营点需要解决的问题。“企业之间可以强强联合,零售店之间也可以资源共享。”
不过也有企业表示,限制使用农药的处理需要缓冲期。虽然限制使用农药的用量在逐渐减少,但受农户用药习惯影响,部分产品销量依旧可观,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地区,仍是农资店重点推广的产品,如果让他们在半个月内完成去库存难度较大。
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
◎实行定点经营: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磷化铝、硫丹、氯化苦、灭多威、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溴甲烷、氧乐果、百草枯、2,4-滴丁酯、C型肉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氟鼠灵、敌鼠钠盐、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
◎实行非定点经营:
丁硫克百威、丁酰肼、毒死蜱、氟苯虫酰胺、氟虫腈、乐果、氰戊菊酯、三氯杀螨醇、三唑磷、乙酰甲胺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