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12448.8亿元,同比增长39.1%。截至2017年底,农村网店达985.6万家,同比增长20.7%,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800万人。然而,农村电商发展同时也面临着品牌、质量、物流、人才等诸多挑战。(11月6日《人民日报》)
伴随信息化浪潮席卷广大农村,农民触网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刚刚过去的这场“双11”全民购物狂欢中,仅农村淘宝总订单量便接近2000万笔,成交额接近32亿元,比去年增长了8倍。农村电商的蓬勃发展,不仅为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打通了“最后一公里”,也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背景下农产品流通营销格局的现代变革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关键作用。换言之,“互联网+”,给农业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产品层面的品牌之变,更是对产业模式的理念提升。在产业链的末端,借助于网络平台的桥梁作用,生鲜电商、定制农业等新型产业形态不断萌发出来;在产业链的前端,为满足电商销售的市场需求,规模经营、标准生产等新型产业体系业也正在加速成型。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村电商不仅颠覆了农产品流通的时空格局——降低了时间损耗、拓展了销售半径,也正在悄然改变农民的固有观念和行为习惯。
同时也应当看到,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更确切地讲,是一把双刃剑。这剑舞得好,可为农业农村发展破除诸多羁绊;舞得不好,也会自戕其身、弄巧成拙。当前,农村电商本身也遇到了瓶颈。一方面,在不少地方,相对于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数量偏少,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新的城乡“剪刀差”;另一方面,很多地方的农产品电商缺乏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支撑——互联网的“皮”光鲜夺目,产业发展的“里”却空空如也。农产品蜂拥上网,无人问津者不在少数;农产品网店鳞次栉比,门可罗雀者也比比皆是。
出现上述情况,大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仍然比较突出。虽然近年来这方面投入力度逐渐加大,但在很多偏远地区,物流体系触角还有一些延伸不到的盲点,通信网络建设还存在“老牛拉快车”的窘境。而这些地方,正应该是农村电商红利释放效应最为显著的地区。二是现代农业转型发展路径仍在探索。农业经营主体散、小、弱的情况没有根本改观,在生产经营中随波逐流、同质竞争、缺乏品牌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电商平台对于农产品的价值提升作用比较有限。
九尺之台,起于累土。“互联网+”虽然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了一个看似机会平等的营销平台,但如果不能够以坚实的现代农业产业为基础,而仅仅为了所谓的追时髦、搞创新,忽视了背后对产品的绿色、安全、优质要求和对产销过程的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的要求,最终会因舍本逐末而难成气候。因此,提升农村电商水平,需要把重心更多从线上转移到线下,把功夫从网内下到网外,苦练产业内功。特别要通过搞好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做大龙头,通过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形成多姿多彩的凤尾,逐步做强“B2B”“B2C”模式,增强供给和需求端的规模化特征;不断做优“C2C”模式,通过品牌、物流的资源整合,降低一对一的产销成本;不断推动“新零售”概念植入,实现线上线下的良性互动、一体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