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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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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老手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11月15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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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今年电商平台迎来第十个“双十一”,商家为吸引客流,竞相比拼促销力度,也有部分商家在“双十一”前依靠刷单平台,刷销量、刷好评,来提升商品在“双十一”的关注度,扩大销量。记者发现,在“双十一”前,包括“握手网”“宝宝刷单网”等在内的多家刷单平台,业务频繁。“握手网”客服号称有60万“刷手”,而“宝宝刷单网”客服则称每天有万名“刷手”在线。(11月13日《新京报》)
  欧阳晨雨:在刷单平台和不法商家的口中,所谓刷单“与自己网购一样,不过是商家付款,‘刷手’拿佣金”,实则是彻头彻尾的欺骗手段。被蒙在鼓里的消费者,非但买不到合适的商品,还可能“血本无归”。对于其他守法商家而言,走“捷径”的刷单,更是一种不公平竞争方式。
  其实,对于“劣迹斑驳”的刷单,并不缺少规制措施。即将施行的《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后果严重的刷单炒信行为,通常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此外,多家电商平台也都亮出了若干“独门狠招”。遗憾的是,在如此严打态势下,“刷单江湖”仍暗行其道,类似“握手网”这样的“六年老店”,恐怕也并非少数。
  何勇:俗话说“擒贼先擒王”,要铲除电商刷单毒瘤,净化电商行业竞争环境,就必须先拿刷单平台开刀,对刷单平台必须予以严惩,让刷单平台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让“刷手们”找不到“组织”。首先,一经发现刷单平台的存在,就应当直接关闭其网站、APP、微信群、贴吧等。其次,对刷单平台及其经营者、负责人,一律要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让他们“牢底坐穿”。再者,对刷单平台及其经营者、负责人,鼓励电商平台、网店卖家对他们提起民事索赔,让他们“倾家荡产”。另外,要根据刷单平台提供的“刷手”信息,从而将全国各地的“刷手”及其服务的网店卖家一网打尽。
  卞广春:依法惩治刷单行为,既是维护了法律尊严的需要,也是维护公平竞争的需要,更是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的需要。
  相关方面打击和处罚刷单行为,尽管存在辨识和确认难度大等现实问题,但刷单平台既然寻找和组织刷手刷单,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相关方面采取奖励举报等手段,那些为了刷单而存在的刷手,很可能第一时间站出来,选择正义,反对和举报刷单行为。不让电商刷单的“潜规则”盛行,只要有想法,就肯定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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