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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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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搬家”治污水体整治造假

◎围观·事件吉林辽源◥>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11月17日版次:02
  吉林辽源市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被环保督查通报。通报指该整治项目既未达到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要求,也未达到督察整改的序时进度,沿岸群众反映强烈;还称其在下游河道实施的“建坝截污”,只是“污染搬家”,没有起到治污效果。@澎湃新闻
  @殷按:在推进污染防治进入攻坚阶段的今天,污染防治应当成为各级地方政府为政的基本功。辽源市在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上敷衍应付,搞“假整改、真污染”,关键不在于困难限制了作为,而是在环保与治污上不担当。
  @杨于泽:对辽源市相关部门的虚假整改,只有启动严肃的问责机制,真正落实一票否决制,才能回应民众的关切,确实推动当地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
◎微观·杂谈
  @李长安:在我国,社会保险骗保行为早就被定性为“诈骗公私财物”,也就是说可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实践中,对骗保医院的处罚往往仅是“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而已,鲜有“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或“吊销执业医师许可证”等触及骗保者根本利益的惩戒。而真正受到刑法处置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这种轻描淡写的处罚方式,无疑让那些心存侥幸者在“收益大、代价小”的诱惑下选择铤而走险。
  @殷国安:网上寻找官员照片,然后和女人的照片合成,以向纪委举报威胁官员向指定账户汇款,这样的敲诈手段其实并不新鲜,但PS艳照竟然能敲诈成功,一些官员竟然真的向骗子汇款了,这实在让人费解。湖北彭某敲诈成功了10起,收到转账资金130.2万元。这些向骗子打款的官员,被称为“受害者”,当然没问题。但换个角度,他们还可能是违纪者。
  @庞岚:从多年前“网络反腐”扳倒贪官,到自媒体爆文敦促公共政策的改变,网络监督的功效有目共睹。也正因如此,我们更该珍视自己的“发言权”,大V也好,普通网民也罢,发出声音都要做到有理有据,尊重法律和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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