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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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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小学举办听证会讨论惩戒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12月01日版次:05

  11月22日下午,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就《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召开了由教师、学生、家长、心理学专家、法律界代表等参加的听证会。图为律师代表在发言。

  最近,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会上讨论了各种惩戒方式,引来热议。
  校长李伟平说:“我们知道会有很大的阻力,甚至会走上风口浪尖,但是这件事对孩子有益处,对社会有贡献,我们就要去做。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是因为应该做,而不是容易做。”
  11月22日,局前街小学就专门举办了这么一场听证会。据了解,今年9月,局前街小学校长室、学生部和各年级就实施教育惩戒制度进行了商讨;10月,校部就《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进行了论证;11月,召开了由教师、学生、家长、心理学专家、法律界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没有爱的教育是苍白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听证会上,许嫣娜说,“教育惩戒是以‘爱’为先,是为了帮助学生进步发展,教育性是其最根本的原则。学生的成长需要家校双方的合作,双管齐下,提高惩戒效果。”
  律师赵凌说,国家对此的立法尚处于空白阶段,“惩戒权是教育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教育的权利,学校有处分的权利。地方立法层面,青岛当地制定了教师可以适当惩戒的制度。”
  赵凌表示,实施原则应加上“合法性”原则,惩戒教育符合《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严格遵守负面清单。如国家法律有规定,则按规定调整。
点评
  惩戒教育不等于棍棒教育,可以惩戒不是可以随意打孩子。体罚是以伤害孩子的身体来达到惩罚的目的,是惩戒教育的歧途。真正好的“惩戒教育”几乎与体罚无关,而是一门科学,需要坚持以“攻心”为主,讲究惩戒的技巧。如,和说服教育相结合;以善意作为惩罚的出发点;要掌握惩戒的时机、心理、方式、数频、强度、步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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