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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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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体系建设应张弛有道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12月13日版次:02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委近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决定对“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等九种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形中的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进行社会信用联合惩戒(12月3日人民网)。
  临近年终岁尾,辛苦一年的广大农民工又到了结账回家的关键时刻。近年来,伴随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大以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等新机制的建立,标本兼治的政策组合拳,让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缓解。虽然薪水问题仍然是社会热点话题,但是眼下,公众议论的重心更多被放到了社保费缴纳上;被关注主体,也从农民工一方,切换到了用人者一方。这种变化,不仅仅与经济下行压力下部分企业步入生存寒冬有关,更是规范劳动关系背景下对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力度持续加大的连锁反应。一方面,社会信用联合惩戒威力正在逐渐显现,足以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另一方面,此时此刻,伴随明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用的“大限”日益迫近,那些想在社保费上揩员工之油的“铁公鸡”们日子肯定会越来越难过。
  值得注意的是,在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增加失范成本的同时,另一条政策维度,也围绕着社保费问题伸展开来。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民营企业经营遇到一定困难的情况下,从降低成本、减轻负担角度为企业社保费做减法的努力在同时进行。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政策在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国家税务总局也要求税务机关确保缴费方式稳定,不得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集中清欠,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稍加梳理不难发现,两种政策取向看似南辕北辙,实际是在朝着社保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共同目标相向而行。既要通过失信联合惩戒以及税务机关征收等方式,进一步推进社保费应缴尽缴、应收尽收,保障社保基金运行正常、总量充裕,坚决打击偷逃社保费用、骗取社保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要考虑到经济大环境的冷暖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逐步降低社保费率,并发挥杠杆调节作用,从而营造促增长、稳就业、保民生的多赢局面。也就是说,规范社保管理与企业用工负担,虽是一块硬币的两个侧面,但不能在二者之间建立直接因果联系。勒紧社保费用征收“紧箍咒”,非但不会必然导致企业总体负担的增加,提升收缴环节法治化水平,更能够以公平营商环境的打造进一步保障降低社保费率等惠企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同时,也应当看到,社保体系建设虽然已经初步成型,但还有不少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特别是多轨制存在、统筹层次较低等原因,导致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充分性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尤其是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的参保意愿还不够强。以缴费基数为例,2018年《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显示,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7%,31.7%的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纳。从短期来看,要把握社保体系建设的张弛之道,拿捏维护用工秩序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平衡点,处理好国家与社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长远来看,根本之策还在于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的水涨船高,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筋强骨壮,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的真正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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