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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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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卖酒”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8年12月25日版次:02
|网议|
  新闻背景:一段时期来,国内多个网络平台上都出现了“替父代言卖酒”的广告推文。这些推文的主角大多是“陈静”,称父亲在仁怀市茅台镇酿酒40多年,自己大学毕业辞去高薪工作,决定帮父亲代言美酒。12月22日,贵州仁怀市委宣传部通报称,经调查,网上“陈静替父代言卖酒”广告系虚假宣传。(12月22日贵阳晚报)
  史奉楚:近年来,网络上不断出现替父亲卖酒、帮爷爷卖蜂蜜、代奶奶卖茶、为叔叔卖海参之类的煽情文章,让消费者产生代入感和“同情心”,不惜花高价买下所谓的优质产品,却发现上当受骗。对此,监管部门和网络平台理当尽到监管、审核责任,将此类欺诈广告拒之门外。从媒体曝光和相关部门的调查来看,不仅“替父卖酒”中的主人公是虚构的,与所谓的酒类生产毫无关系,就连“货真价实的自制产品”也是贴牌生产。这完全是彻头彻尾的包装和骗局。市场经济更讲究诚实守信,任何营销都不能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
  蒋想:没有惩处难有敬畏。如果惩处力度不足,也是同样道理。就本例而言,监管部门对于做虚假广告的酒业公司仅仅罚款45000元,难免引发网友质疑。“按其广告发布费5倍处罚”,法律依据是什么?难道涉事酒业公司总共才花了9000元?必须指出,如果违规违法成本反而低于遵规守法成本,甚至违法惩处给人留下“自罚三杯”或者“走过场”的印象,不仅无法对无良企业和商家起到应有的惩戒效果,也难以对社会起到正面示范。
  徐建辉:自媒体的崛起、朋友圈的火爆,为商业推广开辟了新天地。在网上平台的海量信息中,各种各样的软文暗链夹杂其中,令人眼花缭乱。但是不管什么形式的宣传,都不能超越真实底线,否则就是有欺诈误导嫌疑的虚假广告,它消费的是人们的信任和商家的信誉。例如前段时间曝光的各种打悲情牌的农产品促销骗局,无论它们伪装多么精巧,实际上都是拿消费者开涮的虚假广告。
  此次市场监管部门对“替父卖酒”虚假广告亮剑并课以严罚,再次向那些妄图靠虚假广告蒙蔽消费者获利的不法商家敲响警钟——欺人者自欺,打假广告坑人、出卖良知底线,最后只能是得不偿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史洪举:无良商家通过这种精心策划和导演获得了关注、流量和利益,公众的同情心、知情权被利用,成了花高价买劣质产品的受害者。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中,理当坚守诚实信用和守法经营,“替父卖酒”类虚假宣传理当被处理。监管部门还应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互联网平台则应尽到审核和事前审查责任,采取技术措施屏蔽、删除、下架这些充满套路的营销。让消费者不再总是被愚弄和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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