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上,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功民众代表领取了奖励金。 南方日报记者 吴伟洪 摄
南方农村报讯 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34个——1月16日,广东省晒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年成绩单。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充分肯定广东工作
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月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先后开展5轮集中收网行动,累计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3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5.3万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85.4亿元,成功侦办了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87件7510人,各级法院作出生效判决601件2361人。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1月以来,广东省各级各部门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迅速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取得丰硕战果,各项主要工作指标名列全国前茅,实现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的年度工作目标。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充分肯定广东工作,指出广东的一些做法为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在严惩黑恶分子的同时,广东还深挖彻查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广东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927件,立案18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5人,组织处理17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21人,依法依规处理了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工商质监管理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刘晓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梁锡棋涉恶问题以及湛江吴川市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导致举报线索泄密等问题。
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广东还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并强化行业监管。省委出台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级组织部门共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402个(其中因涉黑涉恶纳入整顿214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373人,基层干部队伍得到有效净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明显提升。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动下,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据统计,2018年全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分别下降18.4%、5.7%和8.1%。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的测评显示,2018年全省群众安全感得分提高2.02分,相比2017年提升2.5个百分点。
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有四宗发生在农村
1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还公布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记者统计发现,“十大案例”中有四宗发生在农村。
一是汕头谢某忠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8年5月14日,广东省公安厅统筹指挥、异地用警,指挥佛山、汕头、珠海、揭阳等地公安机关出动精干警力,一举打掉以谢某忠为首的“以黑护私、以私养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76人,查处涉案村干部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3亿元。经查,该涉黑组织盘踞在汕头市龙湖区,通过拉票、回收空白选票、“软暴力”等手段操纵村“两委”选举,把持基层政权,获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以走私柴油、冻肉等手段获取巨额利益,长期作恶多端,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是清远陈某辉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8年4月2日,在公安部、省公安厅、清远市委市政府三级联合指挥下,清远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盘踞在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大沙塘村,以陈某辉、陈某金等人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成功抓获包括陈某辉、陈某金在内的主要组织成员33人,查处涉案村干部7人,对百余辆涉案车辆和30余艘涉案船舶限制交易,冻结银行账号500多个,冻结涉案嫌疑人在20余间公司中持有的股权及其名下公司资金逾3亿元。经查,该农村涉黑组织以宗亲关系为纽带,成员众多,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并涉嫌组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盗采河砂、抢劫、打砸村民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案件成功收网后,当地群众自发在街头拉横幅表示感谢,并寄信给省公安厅、清远市公安局多位负责同志,表达心中的喜悦感激之情。
三是江门蒋某达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8年9月7日,江门市公安局历经5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一个盘踞在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及周边农村的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破获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案件32起,涉案价值约上亿元;查处保护伞6人,其中县区人大代表2人、村干部4人,接受涉案村干部主动退赃209万元。
经查,2016年至2018年案发,该组织头目蒋某达为达到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以新会沙堆镇莲花山一农庄为据点,豢养数名外省籍打手,并勾结沙堆镇人大代表、食品站站长邓某新,指使骨干成员充当“地下执法队”,在沙堆镇梅阁村及其周边欺行霸市、为恶一方,控制沙堆猪肉市场,哄抬肉价,严重损害群众生活质量。与此同时,该组织还强买强卖,操控装修施工、建筑材料运输和水电价格;非法获取沙堆梅阁“奇门岗”、东营围、鸡山、白水带338亩土地使用权,并将其中部分土地倒卖,获利上千万元。打掉该犯罪组织后,当地猪肉价格每斤下降约5元,生活用水每吨下降约3元,电费每度下降约1.4元,群众拍手称快。
四是阳江廖某恒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8年3月份以来,在省公安厅的指导和支持下,阳江市公安局先后组织4次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以廖某恒、余某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65人,移交纪委监委25人,侦破违法犯罪案件13起,查封涉案土地70亩、房屋4间、汽车18辆,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合计1.8亿元。经查,该涉黑组织成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非法罢免阳西县织贡镇丹宵村原村长,改选骨干成员江某蕊堂弟江某硕为村长,把持村务,侵吞村集体资产,非法转让该村70亩土地使用权;成立阳西县海产品公司掩人耳目,大肆“招兵买马”,并在阳西县多处开设流动赌场,实施非法高利放贷、暴力收数等违法犯罪活动;长期组织10多名失足妇女盘踞在阳西县城各大酒店、宾馆进行卖淫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此外,还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寻求非法庇护,严重败坏当地社会风气,影响极其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