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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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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注水牛肉案19人被判刑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2月02日版次:05
  1月29日,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被告人人数达19名、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的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肖平辉等19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至十万元不等。其中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2日至2017年4月6日期间,被告人肖平辉等19人分成三伙,先后分别在娄星区花山办事处山塘居委会坎上组罗湘家租赁屠宰场地宰杀活牛。三伙人在宰杀活牛时,为达到增加重量多赚钱的目的,采取将活牛打晕,用杀牛刀在牛的心脏处开口子,将牛血放尽,趁牛的心脏还在跳动之际,将自来水通过牛的心脏、血管注入牛的全身,然后将注水牛肉分别运到娄底城区的观化市场、中兴市场、民营市场等地销售,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本案被告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生产、销售伪劣食品,注水牛肉不仅使牛肉纤维组织变性,造成口感差,营养价值降低,而且容易造成病原微生物的感染,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点评
  法律对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最高可判至无期徒刑,法院也将对不法行为人严惩,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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