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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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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丧葬陋习的破解之道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4月02日版次:02
  原本郁郁葱葱的青山被挖得满目疮痍,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大兴土木……清明节前,“新华视点”记者在福州长乐、福清、连江等地发现,虽然地方政府不断整治墓葬乱象,但偷建豪华墓、活人墓的情况依然多发,并向偏远山区、库区转移,环境破坏程度触目惊心。目前,福州市委市政府已经开展整治行动,对活人墓,要求所在地区要迅速清理,十日内平坟恢复植被。
  土葬曾是我国农村地区的普遍传统,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丧葬方式的局限性开始显现出来:它不仅在客观上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操办起来也费钱费力。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兴建活人墓未经审批砍伐林木、毁林挖山,会对环境、水源等造成不可逆的恶劣影响,明显违反了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我国《殡葬管理条例》也提出,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地建造坟墓。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深化农村殡葬改革。不过,由于许多地区都抱持“入土为安”的观念,全面禁止土葬还是有不小难度,殡葬改革的成效不尽如人意。此次曝光出来的福建活人墓现象,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证。其实,这只显露了冰山一角:浙江缙云县东方镇周升塘村村支书,为自己造了一个占地200多平方米的活人墓;广东海丰梅陇镇有280多座占地上百平方米的豪华坟墓……可见,农村修筑活人墓并非个案,在某些地方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豪华活人墓屡禁不止,既反映出农村移风易俗之难,也暴露了基层治理之痛。从农村人的观念层面来看,之所以顶风违法乱建,主要还是不健康的殡葬思维作祟,没有形成健康绿色的殡葬观念。看到同乡同族有人修建,其他人就会跟风攀比,这些不正之风导致活人墓大多是成片出现。而从基层治理方面来看,这些规模庞大的墓地均明显存在,当地村干部不可能不知道。尽管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但某些地方基层部门作风散漫,面对熟悉村民敷衍了事,面对强势村民不敢碰硬。
  凡此种种,造成“媒体年年曝光、问题年年反复”的局面。假如有关治理制度能够明确,且执行及时到位,这些墓群即便能够建成,也不可能长期存在,更不可能有此次媒体的大范围曝光。说到底,还是违规成本太低。为了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各地政府有必要出实招、出重拳,规范农村墓地建设,刹住农村地区争建活人墓歪风——就像福州此次表态的一样,对曝光的乱建豪华活人墓迅速清理,尽快恢复植被。
  国人有逝者为大的传统,希望此次事件能为我们普及健康丧葬观念提供契机。但也必须承认,健康殡葬习惯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并且,丧葬改革也不光是改变村民观念这么简单,它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扭转。除了对不作为官员进行追责,对违法村民加大处罚力度外,也要完善丧葬服务。比如,加大公益型公墓的供给,强化绿色殡葬设施供给,同时对火葬给予一定补贴,让百姓能够“死得起”。有理由相信,如果拥有良好的丧葬配套服务,农村丧葬陋习就会逐步减少。
(赵家明,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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