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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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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假的那种”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4月02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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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在苏州的一些人才市场、劳务中介、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常有人手持名片,见人就发。名片上印有“东南亚证件集团有限公司”字样,承诺能够办理本科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证件。公交站台、共享单车、电线杆、大桥、人行道、小区里也经常有办证、刻章的小广告。办证小广告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制售假证更严重破坏社会公平,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整治。(4月1日《人民日报》)
  @曲征:监管难度大,不能成为假证件横行的理由,对此必须创新监管方式,多管齐下,坚决遏制假证件的进一步恶性蔓延。一是要加强监管,依靠各种假证件“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顺藤摸瓜,严查到底。二是加大制售假证件的处罚力度,增加其违法违规成本。三是对于购买、使用假证件的行为,不能只是承担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应该视为一种犯罪行为。
  同时,一旦发现有人使用假证件,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没收假证件、解除劳动合同,还应该将使用假证件者的行为记入社会征信档案,令其在社会生活中处处碰壁。此外,各个证件发放单位要不断完善自身领域相关证件的防伪标识,让制假者难以模仿;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认真细致地审核证件,对于各种证件,必须上网核对,一旦发现假证件,对持有者必须报警处理,不能仅仅“不予招聘”了事。
  @木须虫:治理假证不能只寄希望于加大打击力度,在末端治理,更无法奢望商家的良心和“道德的血液”。真正需要做的,一是强化证件的管理,堵塞假证畸生的土壤,消除以假乱真的壁垒。信息联通是去伪存真最好的手段,毕业证、驾驶证曾一度是制售假证泛滥的洼地,而随着学历、学位信息查询和驾驶证管理信息全国统一平台的建立,制售假证逐步遁迹于无形。
  二是加大买卖和使用假证的成本。制售假证,法律早有规定,处罚的措施也很严厉,姑且不言。相对于卖假证者,买假证与用假证者动机更恶劣,欺骗不当得利,还严重违反社会诚信。一方面,有必要推动假证买卖同等处罚,严查重处。另一方面,纳入公民征信记录体系,买假证作为较严重违信行为,影响信用评价,受到信用惩戒的约束,让买假证者付出沉重代价。
  @张西流:假证泛滥,严重冲击着社会诚信体系。无孔不入的“办证”广告,不仅像牛皮癣一样破坏市容市貌,也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特别是,假证泛滥,有违公共安全。制售和使用假证,属于严重违规,甚至违法,应进行严肃处理。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对于使用假证的单位和个人,鲜见有受到查处的例子。可见,假证现象泛滥,缘于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禁上严重缺位,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的无序状态,必须引起警惕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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