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南方农村报

<< 上一版 下一版 >>

不能以其他学习方式替代义务教育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04月13日版次:04
  南方农村报讯 近年来,一些家长热衷送孩子去读“国学班”或在家学习,不接受义务教育。
  近日,教育部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喊停这种教育行为,明确家长要按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其他学习方式替代义务教育。
  《规定》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培训机构;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
  同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规定》指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当事人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今年上半年要尽快部署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机构或个人违法违规导致适龄儿童、少年未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问责。
(南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