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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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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用“名山事业”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9年11月14日版次:13
|一针见血|
  2015年第3期《书屋》杂志刊有《左宗棠与郭嵩焘:立功与立言》一文,其中这样写道:“左于道光十二年(1832)中举人,之后多次参加会试,屡试不第,曾作乡村塾师谋生。其名山事业的起点在咸丰二年(1852),其时左宗棠已经四十岁了,生命的历程已过大半。”句中“名山事业”用得不妥。
  “名山事业”语出司马迁的《报任安书》。这封信写于汉武帝太始四年(公元前93),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公元前99)已过去六年。信中司马迁解释了自己遭受莫大屈辱而隐忍苟活的原因,那便是完成《史记》的创作,述往事,思来者,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然后“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后世便以“名山事业”指不朽的著述。如王西彦《乡下朋友》:“庄道耕就一直躲在文化中心大城市,专心于名山事业。”
  那么,上述文章是不是以“名山事业”一词指左宗棠的著述成就呢?不是。从题目可看出,文章谈的是左的立功。在前文引述的那段文字之后,紧接着描述了左宗棠后来的人生轨迹:“这一年太平军围攻长沙,湖北巡抚胡林翼向湖南巡抚张亮基推荐左宗棠做幕僚,帮办军务。开始左宗棠犹疑不决,郭嵩焘极力劝其出山。从入幕湘抚开始,左宗棠只用了十一年时间,就从一个举人而升为总督,先后总督闽浙、陕甘与两江,并封伯爵(后封二等侯)。”文章介绍的是左宗棠因事功而官运享通的事情,与著书立说毫无关系,这显然不是“名山事业”。
□郑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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