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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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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费”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3月10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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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近日,湖北浠水县2名武汉火神山医院援建工作者返乡后,被当地洗马镇政府安排在一家宾馆集中隔离并收取了4200元集中隔离费。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各界质疑。3月8日,浠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称,收取隔离费行为错误,钱已返还,涉事副镇长马某被免职。(3月8日上游新闻)
  @孟亚生:隔离的目的是截断病毒传播路径,阻止病毒传播。如果向被隔离人员收取昂贵的隔离费,将使很多人不愿意接受隔离,以各种方式逃避隔离。且不谈普通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费是否有征收的必要,即便有必要,一些特殊的人也应该特殊对待。火神山医院从方案设计到建成交付仅用10天时间,被赞誉为“中国速度”。这一基建奇迹背后,是7000多名建设者不分昼夜赶工和辛劳付出。对于援建火神山医院的建设者,不但不应该征收隔离费,相反还应该优待和奖励。作为有关部门,怎么连这点觉悟和站位也没有?
  @马亮:收费是可以的,但从管理角度而言,收费过高反而不合适,而且在执行过程中也要考虑到特殊的、有贡献的群体,比如援建武汉的工人、驰援武汉医护人员,他们都是为防控疫情做出贡献的人,这时候收取隔离费,容易产生负面影响。
  隔离费用要不要免费、如何定价和谁来分担等,需要把握一个度,并向社会公开和接受监督。首先,最好从省级层面上有一个总体的统筹、通盘考虑,比如隔离费由哪一级财政来承担,然后市和县级市去具体执行政策。其次,在隔离方面操作上要讲灵活性和和分级管理。地方政府在制定隔离计划时,也不妨为隔离人员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比如有人可以负担起五星级酒店,也希望有这样的住宿条件;而有人可以接受普通宾馆的住宿条件,也觉得价格合适。此外,还有一些疫情期间做出贡献的群体等。最后,隔离费用方面一定要向社会公开和接受监督,定价是多少、多少人入住隔离,否则容易产生一些垄断、腐败。
  @鞠实:不管是从一般的敬畏感激、行政伦理、法理基础等方面讲,援建火神山建设者回乡被防疫隔离期间的生活等费用,都不该个人负担,而是地方财政买单。乡镇政府抛却自己的费用担负责任,代收火神山援建者回乡隔离期间的生活等费用,不但让当事者心寒,也让社会齿冷,对凝聚强大社会抗疫等合力,是一个明显的掣肘,不应该也不可以。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在舆论的关注和压力下,当地有关方面很快认识到了错误,退回了费用处理了责任者,及时止住了负面影响。但这无疑是一个警示,告诉有关方面以后在类似问题的处理上,要慎之又慎,心存对英雄最起码的敬畏,及时实施有温度的政策,而非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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