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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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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工资”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3月28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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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疫情期间,一些企业为渡过经济效益下降的暂时性困难,采取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措施控制运营成本,并得到大多数职工的理解。不过,一些职工向记者吐槽被降薪的“奇葩”经历:有人接到HR的电话直接被告知薪水降10%;有人因没及时回复微信群消息被扣钱;还有人公司业绩飘红却依然被降薪……(《工人日报》3月26日)
  @余明辉:客观而言,作为企业的劳动者,本质上和企业是一体的,企荣我荣,在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困难时,尤其是像此次疫情这样巨大的不可抗力,企业要求员工适当的降薪、晚发一点会儿薪水、合理裁员等,未尝不可。但问题是,作为企业必须要依法依规和科学行事,要与劳动者事前进行必要的沟通、协商之后才能实施,不可粗暴蛮横处理。
  作为相关企业,更应该智慧和深刻看到,此次突发的疫情根本不是借机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借口和遮羞布:越是这种时候,越应该依法行事,越需要与企业员工一道相向而行形成合力,同呼吸共命运,而不是用伤害员工权益和感情等粗暴方式,一味简单借疫情追求自身利益。
  @丁家发:企业为了降薪而降薪,“花式”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不仅令广大员工心寒,让员工产生不满和抵触情绪,也容易引发劳动纠纷和争议。如果在疫情中企业恪守劳动法规,保障广大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员工才会愿意与企业“同甘苦共患难”,这样充满人情味的企业,大家能一条心形成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将不会被困难所轻易打倒,顺利渡过难关则指日可待。
  借“疫”降薪并非不可为,但一定要恪守劳动法规,如果降薪变成了各种“花式”侵权,无异于杀鸡取卵,是一种十分短视而又违法的行为。对此,企业主或管理者当三思而后行,借“疫”降薪应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前提,否则,企业还没有被困难打败,很有可能就被广大员工“抛弃”而败北。
  @曲征:疫情期间,企业艰难,员工同样艰难。一些员工不仅要维持正常生活,还有房贷等各种贷款要偿还,生活压力确实很大,这个时候,倘若企业多为员工考虑,尽量不给员工降薪,与员工一起共渡难关,那么员工对于企业肯定会多一份归属感,等复工之后,会更加勤奋地工作。
  而假如企业过多地为自己利益考虑,毫不顾及员工的感受,一味借机降薪,甚至不走法律程序就肆意降薪,那么,一方面会传达出企业“不景气”的信号,另一方面会导致人心浮动,凝聚力衰减,甚至导致优秀员工跳槽离职。如此一来,疫情过后,企业会面临着工作难以开展,不得不重新招聘人才、重新岗前培训的一系列工作,其代价也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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