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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将繁育技术成熟物种纳入“白名单”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4月02日
版次:
04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通过,竹鼠、豪猪养殖受影响较大
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大幅提高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惩罚力度,最高可处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20倍罚款。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条例用专章对食用野生动物予以全面规范,将禁食范围限定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这与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定保持一致,确立了我省“史上最严”的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
为确保全面禁食要求落实到位,条例对全链条监管作出详细规定,分别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主体提出明确责任,并相应制定了罚则,其中对食用者,规定食用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解读 |
哪些野生动物可养殖食用?
正抓紧制定“白名单”
对于各界均高度关注的可食“白名单”——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冯彤透露,农业农村部已组织开展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基本摸清了畜禽遗传资源的家底,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对于水生野生动物的可食范围,冯彤表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以及依据《渔业法》管理的其他水生动物,均可以继续养殖、食用。
关于两栖爬行动物,冯彤表示,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协商,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目前已明确中华鳖、乌龟、牛蛙、美国青蛙等两栖爬行类动物,可以养殖、食用。此外,仅野外种群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核准名录的人工繁育种群,如黄喉拟水龟的人工种群,按照野保法的有关规定,也可以依法养殖利用(包括食用)。
会不会影响养殖户脱贫?
由县制定补偿方案
条例修订出台后,预计广东将有一批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的农户不得不转产,这对广东脱贫攻坚将带来哪些影响?冯彤介绍,全省有脱贫任务的粤东粤西粤北10个地市,共有231个人工养殖野生动物扶贫产业项目受到影响,涉及贫困户约1105户4000余人,估算将给这些贫困户造成约3600万元的经济损失,其中影响较大的产业种类有竹鼠、豪猪等养殖。
3月12日,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扶持人工养殖野生动物扶贫产业转型的通知》,由县(市、区)扶贫办(局)会同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贫困户人工养殖野生动物制定补偿方案及处置意见,报同级政府批准。
冯彤表示,对已经获得扶贫贷款的项目(贫困户),因受禁食影响造成还款困难的,可申请延长还款期限,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对选择转型的企业或贫困户,降低贷款门槛和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由县(市、区)在产业扶贫资金中给予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发展新的扶贫产业项目。
受影响的养殖农户,如何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能获得哪些补偿?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介绍,广东已主动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养殖户的诉求,积极争取将一些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传统上用于食用的有关物种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等目录,并组织有关专家专题研究养殖户调整转型、评估野生动物退出处置机制,为后续分类分期妥善处置和补偿提供依据。
目前,省里已要求各地政府做好养殖户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存栏数量的摸底排查和核实工作。部分市县如肇庆市、河源东源县已组织开展补偿试点和退出处置相关工作。
□据《南方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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