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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11版: 农村财富·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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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保护中华鲟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5月16日
版次:
11
上海地处长江口,是海水与淡水的交汇处,因其营养盐和饵料丰富而成为历史上著名的“长江口渔场”,是渔人眼中的“黄金水域”,亦是中华鲟生命周期中的“待产房”与“幼儿园”。中华鲟,这个号称“水中大熊猫”的濒危物种,上海人大为它立了一部保护管理条例。5月14日下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
这在地方立法史上尚属首次,开创了国内特有物种立保护法规的先河。从最初的犹豫,几方博弈,到最终达成共识,付诸表决,中华鲟立法历时两年多。
中华鲟个体硕大,体长能达到4米,体重超过700公斤,平均寿命能达到40岁。常年在近海栖息生活,雄性8岁、雌性14岁性成熟后开始溯江而上,一直洄游到长江中上游的葛洲坝下产卵场进行繁殖。产卵后的亲鱼即顺流而下返回海里生活。孵出的幼鱼也要回归大海,它们洄游至长江口停留数月,逐渐适应海水,然后入海生活,直至性成熟后再进入长江进行繁殖。
“凡是冠以‘中华二字,说明此鱼不同寻常,是我们国家最重要的物种之一。”上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孙雷说。5月14日,《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全票通过,会场中有委员这么感叹:“为了这条鱼而立一部保护管理条例,值得!”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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