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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食疗法”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6月30日
版次:
02
| 网议 |
新闻背景:近日,在黑龙江铁力市日月峡老年森林康养中心治疗的26岁男子李某燃,节食54天后离世。记者调查发现,“气功大师”刘尚林为黑龙江日月峡大森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涉事康养中心是该集团下属公司之一。该集团下设健康科技、文化传媒、食品、瑜伽、旅行社等众多领域的公司和机构。(6月27日《新京报》)
@邱超平: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停食。患有暴食症和厌食症、营养不良、严重高血压、糖尿病以及心脏病、精神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等病症的人都不适宜。触目惊心的数据看了之后不禁令人倒吸一口凉气。身上的肉不是一天吃成一个大胖子的,我们应该把心态放的缓和起来。
要知道,若你都不好好珍惜自己的身体,让又能来替你去爱惜它呢。一蹴而就的生活只会让你迷失了方向,无法前进。短暂的节食是有效果,但恢复饮食体重有可能回去了,对身体的伤害却是无法逆转的。从下一餐起好好吃饭,感受美食给你带来的味觉上的体验,而不是贪图一时嘴馋。在这一生中,你得成为自己的英雄。
@左崇年:如果不是“李某燃之死”,刘尚林的黑龙江日月峡大森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还要骗人到何时?刘尚林不懂医竟然大肆宣传“包治百病”,多少患者被其虚假医药广告宣传所害。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属于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多罪并罚,有关部门应该依法查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刘尚林事件”也给了我们深刻启示:一些新闻媒体只要给钱就可以做“造神”广告,完全没了底线,不断推出胡万林、张悟本之流,报纸、电视广告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吗?有关部门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和明白,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
@舒圣祥:当年“气功大师”王林特火,媒体评论应该“让王林见识一下法律的功力”;如今,也该让刘尚林见识一下法律的功力。法律不“发功”,自诩的“大师”就会去害人。在该养生机构官网上,刘尚林教学的养生内容,包括环境(森林)养生、声波瑜伽养生、传统文化养生、营养膳食养生和停食养生。而25岁的李某燃,正是死于所谓的“停食养生”。
面对悲剧,人们想问的是:出事前,当地相关部门对刘尚林以及他的养生机构,是否真的一无所知?刘尚林自诩“自创森林瑜伽可防新冠病毒”,诈骗与非法行医何以明目张胆?养生机构从行业准入到日常监管,是不是漏洞太多,以至于随便来个自诩的“大师”,就能以养生之名卖课卖药?养生行业之乱,不是一天两天,应该有深入的调查整顿,更应该有严格的监管规范。那些乌烟瘴气的养生机构,那些语不“奇葩”死不休的“大师”,早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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