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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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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雷”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7月28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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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随着杜海涛、汪涵、刘国梁近期因“代言翻车”而致歉,公众人物与网贷平台的“恩怨情仇”往事再被一一揭开。记者依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有20多家网贷平台与数位明星有过合作,不少娱乐明星以“首席体验官”或“形象代言人”或入股的方式,曾为网贷平台“站台”。当网贷平台“爆雷”后,曾经合作过的明星需不需担责成了各界关注的话题。(7月27日《国际金融报》)
  @汪昌莲:既然广告代言,是一种商业活动,就必然要遵守基本商业规则:真实无误。再者,既然广告代言,更是一种法律行为,明星就不能“假戏真做”,如果一味夸大其词,误导公众,就不仅是缺德,而是违法。这就要求,明星在代言前,首先应做足功课,认真考察产品的功能、效力和产品质量,避免因为自己的代言,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监管部门应该用足用活广告法,加大对广告代言的督查力度,不要等消费者被虚假广告伤害了,再进行亡羊补牢式的惩戒。
  @张西流:网络信贷是新生事物,其经营行为远远比不上实体银行规范。因此,网贷演“变形记”,需监管唱“红灯记”。首先,应建立网上信贷资格准入制度,明确放贷额度、利息标准等重要事项;完善网络金融监管机构,对网络信贷平台进行实质监控;加大对不规范、不合法网贷平台的清理整顿力度,不断净化网贷市场;严厉打击雁过拔毛、巧立名目等变相“高利贷”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应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力度,帮助其养成审慎的习惯,引导年轻人端正消费心理,理性消费,合理消费,避免落入网贷陷阱,影响家庭和睦与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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