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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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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心电梯”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8月20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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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7月7日,海南省儋州市一医院住院楼电梯发生故障,18人被困。8月2日晚,广东省佛山市一商场内18人被困于电梯至凌晨。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打不开门、按键失灵、不平层……”近日,网上再次曝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万恒城市花园小区的惠民电梯安装仅一年多发生故障134次,坏了修、修了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却迟迟得不到解决。(8月19日《法治日报》)
  @龙敏飞:惠民电梯成“闹心电梯”的背后,现实警示不容忽视:第一,电梯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应该公开透明,避免“钱权勾结”,避免各种利益共同体,必须确保一开始的电梯选择就是真正安全合格的;第二,安装维保的环节,必须有一整套的制度安排,绝对不能让电梯“带病”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第三,政府部门应及时牵头,联合质监、安监、公安、消防、物价等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一旦发现怠于履职或可能造成违法履职的行为,一定要追求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绝不能姑息纵容;第四,业主也要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因为电梯是否安全事关每一名业主的幸福指数。
  @张西流:调查显示,近六成载人电梯没有按时更新维保记录,其中有的甚至连“年检合格”标牌都没有。一些物业单位为节省费用,几个月才对电梯检查一次,甚至等出了问题才请人来检查,逃检、漏检和滞后年检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有的老旧电梯,过了15年使用寿命,仍在“带病工作”。此外,过多地非正常开启和使用,电梯超载等,也为电梯安全埋下了隐患。
  地方政府对电梯安全的监管力度,也要不断加强。在做好日常检验和维修基础上,其中关键一点,就是禁止老旧电梯超龄使用和“带病工作”。当然,电梯安全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应当发挥全社会的力量,综合治理,严格监督。
  @王伟:电梯安全事关民生。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把电梯安全放在第一位,对电梯进行常态化检查,一旦发现电梯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应第一时间促使维保机构、小区物业及时整改,不能任凭问题电梯“带病”工作。如果发现存在怠于履职或可能造成违法履职的情形,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电梯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单位多、环节多,应当由各级政府牵头,质监、安监、公安、消防、物价等部门参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电梯生产、安装、改造、维保、使用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建立电梯监管信息平台,增强电梯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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