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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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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称村里组织抗疫捐款却未公示去向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8月29日版次:05
  8月24日,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梁集镇大张庄村村民向媒体反映,今年2月份由村干部组织,发起了为抗击疫情捐款的活动,村民积极响应并捐款。村干部告知村民将善款送至梁集镇政府,然而至今,当地政府及红十字会网站未公示抗击疫情捐款去向。
  “我们村里大概共捐了七八千元,有的孩子把压岁钱都拿出来捐了。”这位村民说,后来看到隔壁的武邑县红十字会在网上公布了接受疫情防控捐款情况,“其中明确写了某某村委会捐了多少钱,某企业捐了多少钱,定向捐给武汉或者非定向,“但我们这儿始终查不到。”
  另一大张庄村村民也证实,今年2月份村里的大喇叭广播,号召村民为抗疫捐款,村里大部分人都捐了。后来有村民说这笔捐款的使用情况在网上查不到,大家便对这笔捐款的使用情况产生了疑问。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网上除了一份“景县人民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情况(第一、二批)公示”,并无景县及其下属乡镇村关于抗疫捐款情况的公示。
  8月24日下午,记者致电梁集镇政府公开电话,接线的该镇办公室秘书表示,镇上收到村里捐款后,去向分了三种情况:“一种是捐到武汉,一个是捐到政府,有的捐到村里。”同日,景县政府办工作人员表示,县政府向所属乡镇未下过相关要求捐款通知。
  8月25日,记者致电景县红十字会,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未查到今年2月份梁集镇下属村庄有为抗击疫情捐款的信息。如果单位或个人通过景县红十字会捐款,会开具相应发票。
 点 评
  此次村民捐款并非行政力量主导下的“摊派”,更多是一种村民自发自愿的行为,而这无疑更贴近慈善的本意。作为募捐活动的实际发起者,既然“乡镇自行开展”募捐,理应承担起相应的数据统计、信息公开等职责,出现“查无此捐”现象,本身就意味着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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