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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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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11月05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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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州贵阳市李先生反映,在最近两年多的时间里,他总计将8万余元分别借给了13个朋友,当初每个都说一个月就会还,可至今一个都不肯还,要么不接电话,要么不回消息;有的推脱下个月就还,有的被催得不耐烦了,还在电话里骂他,还有人把他拉黑了,令他十分寒心。李先生准备起诉欠钱不还的13个朋友。(11月3日《贵阳晚报》)
  @杨朝清:朋友之间的借钱行为,原本旨在建立一个互助互惠的社会救济网络。只不过,一旦有人失信,就会破坏“你信我,我也信你”的信任链条。“13位朋友借钱一个都没还”消耗了社会信任,让人们越来越不敢相信他人;“低信任社会”不仅会加剧人们社会互动的成本,也会极大地影响人们对制度、规则的信任和对契约、规范的遵从。
  “13位朋友借钱一个都没还”有恃无恐,无外乎“心里有数”。一方面,碍于脸面和情面,朋友之间的借钱行为可能只有口头约定,缺乏书面的契约;另一方面,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关系型社会,私人之间的借钱行为一旦走公开化的法律途径,通常就意味着双方社会关系的破裂。
  @善言:一朝成“老赖”,多会泥足深陷,无法自拔。自此,“老赖”“骗子”“不守信”“不诚信”等标签都会打到“老赖”身上。一边躲债,一边借钱,终日逃避敷衍债主的生活将成为一种常态,一旦被拉入“失信执行人黑名单”生活也将出处受限,限制消费,限制出行交通工具,限制子女教育等等。
  @汪金友:有些人在绞尽脑汁盘算,如何才能把别人的钱变到自己口袋里。有些人,没有资本,没有能力,没有机会,但又思钱心切,于是就想到了“赖”。  对付老赖,主要有三种办法:第一是道德的影响。让他们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诚实守信光荣,欠债不还可耻。第二是制度的约束。比如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还有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第三是法律的惩戒。或冻结扣押个人财产,或对赖账人予以司法拘留、刑事处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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