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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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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防控红火蚁十条措施

将相关防控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1月26日版次:10

  每年春季(3—4月)、秋季(9—10月)是红火蚁防控关键时期。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陶磊 实习生刘绪坤)1月22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防控红火蚁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红火蚁四级及五级(最高五级)发生水平面积控制在总发生面积的1%以下,公共区域疫情基本控制在一级轻发生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守好生命安全底线。
  《措施》主要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各地严格落实红火蚁防控属地责任,加强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着力提升红火蚁防控能力,积极实施红火蚁防控行动,强化植物检疫监管执法,开展红火蚁防控监督考核,坚决守好生命安全底线,推动红火蚁防控科技攻关,大力开展红火蚁防控宣传培训,加强植保植检体系队伍建设。
  《措施》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红火蚁疫情的危害性和加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落实职责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坚决遏制红火蚁疫情的发生与扩散。同时要完善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抓好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科学布设监测点,配置先进设施装备,依托云采集、随手拍等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提升红火蚁疫情智能化监测水平和安全风险识别能力。
  《措施》明确,各地要在每年春季(3—4月)、秋季(9—10月)等红火蚁防控关键时期集中实施防控行动,落实区域内统防统治、区域间联防联控,最大程度压低红火蚁发生区的蚁群密度,减少红火蚁在不同区域间的迁徙往返和扩散危害。同时,要推动建立红火蚁药剂零售网点,保障红火蚁防治药剂有效供给,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红火蚁防治药剂零售点布设任务,全省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农药经营门店提供红火蚁药剂零售服务,着力提升红火蚁防控能力。
  《措施》指出,高度重视红火蚁防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筛选出一批安全、稳定、高效的红火蚁防治药剂,优化集成不同环境下的红火蚁防控实用技术,建立“省、市、县、镇”四季红火蚁防控科技指导服务支撑体系。同时,大力开展红火蚁防控宣传培训,提升全社会特别是重点人群的防控能力。《措施》还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避免发生红火蚁叮咬致人员死亡事故。并将红火蚁防控工作纳入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每年春季(3—4月)、秋季(9—10月)是红火蚁防控关键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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