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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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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未牵绳被撞死,主人担全责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5月15日版次:05
  随着养宠物的人增多,车撞狗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5月1日起,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开始实施,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绳等措施。9日,江苏扬州一狗主人遛狗未按规定牵绳,引发了事故,被告知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9日上午10时30分许,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大学北路万象汇附近,一辆轿车由南向东行驶时,撞到了一只小狗。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一辆轿车由南向东右转弯,往万象汇地下停车场方向驶入时,一条无人牵引的白色小狗从马路一侧冲出来过马路,轿车处于视线盲区,躲避不及,直接撞向了小狗,致小狗死亡。
  交警调查得知,当时狗主人带着一条白色泰迪犬在大学北路由南向北步行,小狗本来是随着主人慢慢前行的,由于没有拴绳,小狗突然飞快地向对面跑去,正巧陈先生驾车经过,撞到了小狗。处理事故的民警表示,该起事故中,宠物主人遛狗时未对狗进行拴系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在公共场所遛狗时,主人应按照规定对狗进行拴系,以免狗狗不服从约束,发生类似意外。
 点 评
  “遛狗不拴绳”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同样狗被车撞死的交通事故,由于狗主人违法在先,事故责任认定无疑将发生“反转”。此案例中,狗主人遛狗未牵绳,交警部门确认狗主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于法有据,一点毛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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