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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喜甲酒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6月10日
版次:
12
| 闲话春秋 |
“远游七万里,旧约十三年”,这是1917年12月30日胡适与江冬秀完婚时自撰的一副对联,据说是贴在洞房门上。徽州绩溪人胡适与邻县宁国府旌德县人江冬秀,是由两家母亲做主订下的姻缘。其时,胡适十四岁,江冬秀十五岁。订婚后,胡适就前往上海读书,后又留学美国,直到1917年方才回家,与素未谋面的小脚女子江冬秀完婚。当时,社会上有“胡适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的说法。由于胡适于十三年前就已订婚,但成婚时已年届二十七,婚期是公历12月30日,故他另自题有婚联曰:“三十夜大月亮,念七岁老新郎。”
数年前,《胡适留学日记手稿本》在沪首发,其中收录了胡适的未刊手稿《归娶记》,详细记叙了胡适大婚时的诸多场景,提供了不少丰富、翔实的细节。不过,其中并未提到婚宴上的用酒情况。好在《胡适家书》中收录了婚礼前两天其人上禀母亲的信函:
男宅主婚人,随便什么人都可,俟儿归时再定可也。……筹备之事,亦不甚多。里中无有大轿,不知他村有之否?吾乡无好酒,可到绩溪县挑些酒来,县中之“甲酒”,甚不恶也!
根据传记资料,胡适曾是位高阳酒徒,他在上海读书时,有次曾因酩酊大醉闹事,被抓到了警局。有鉴于此,母亲冯顺娣经常告诫他应当戒酒:
至酒之一字,据云自至该邦以来,滴酒不入,余心甚喜!然须坚持到底,勿犯为贵。
其时,胡适已前往美国留学,大概是回信安慰母亲,说自己现在是滴酒未沾。不过,过了两年多,冯顺娣又关切地询问:
又尔于饮酒一节,不知近来仍常醉否?总希节欲为妙。
从上揭家书来看,胡适可能是故态复萌。这些零星的线索表明,胡适对于酒似乎是情有独钟,由此或可推想,其人对酒的品鉴想来亦颇多讲究。
事实上,胡适在大喜之日前夕所说的绩溪县“甲酒”,自清代前期起便是一种徽州名酒。清代小说家李汝珍,在其所著的《镜花缘》第96回中,列举了“山西汾酒”“浙江绍兴酒”“琉球白酎酒”和“琉球蜜林酎酒”等在内的全国各地及海外名酒55种,其中就有“徽州甲酒”,名列酒店粉牌之第七。
而在徽州本土,甲酒有着相当广阔的市场。清末徽州知府刘汝骥在《陶甓公牍》中曾指出:歙县“酒则土酿,与购自他省者参半,皆力薄而性烈,无深醇者”。其中,甲酒显然属于徽州的“土酿”,这在民间文献中也有不少记载。例如,嘉庆年间刊刻的族谱,就记录了歙县棠樾鲍氏的祭祀规定,其中提及:在家族祭祀的场合,以甲酒来犒劳参与祭祀的庄仆、支长、主祭、司祠、管年和礼生等。
关于甲酒在祭祀场合之使用,根据道光年间族谱的记载,绩溪仁里程氏在祠祭时所需准备的菜肴酒水,就包括甲酒十六壶。1933年,休宁《率口世忠祠从事录》提到该祠堂曾组织族人乘舟前往歙县篁墩西阳坑标祭,其中规定:前往篁墩扫墓时,应当多带甲酒,以便犒赏办事人员,特别是那些在游船上吹唱助兴的伶人。
除了祠祭、展墓的场合,在徽州,民间还有“华云进香”之习俗。其中,《庆烛香会》抄本就提及,一些善男信女在村落中延请道士,“散福”时,也就用到徽州的甲酒。□王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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