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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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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6月19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近日印发,其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备受社会关注。
  @张亮:在非强制性政策下,企业往往拒绝为带薪休假等经济成本买单。而在经济发达地区,职工的薪资较高,企业更不愿意承担高昂的代价。这也是共同育儿政策难以在全国推广的重要原因。
  不仅要给予父亲休育儿假的权利,还要鼓励男性使用这项权利。可以采取不使用就作废的配额制,即指定育儿假中的一段假期专属于父亲,父亲不使用就会失效,不能转让给母亲。这样,在额定假期内,母亲在上班,父亲就不得不独自承担起育儿的重任。
  @杨博:尽管有国家鼓励,但地方上如果少了配套措施来保障,休假就不易从“心动”落在“行动”上。甚至有人担心,共同育儿假会不会成了“纸上福利”?这在其他国家其实也是难题。譬如日本,2018年调查结果显示,该国男性育儿假的休假率仅为6.16%,育儿难题总与职场生存机会相关联。所以,不妨扩大家庭育儿支出抵扣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把为企业减税减负做实做细,让全社会建立起合理分担家庭育儿假成本支出的机制。
  从根本上说,保障共享育儿假的福利,目的在于促使夫妻共同承担应尽的育儿责任。可即使福利能够兑现,责任也一定能随之兑现吗?共享了育儿假,不等于夫妻就能在育儿中“平权平责”。这需要改变“男外女内”的偏见,需要家庭与社会积极引导男性参与照护婴幼儿和孕后妻子。总之,政府、社会、企业要与家庭的力量合在一处,为育儿卸下物质和精神上的包袱,才能真正克服“丧偶式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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