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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服务小农的最佳载体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7月06日
版次:
02
| 农讲所 |
从全球农业发展的历史抑或是在中国的各类农业经营形式观察,现阶段合作社的发展都进入最好阶段。无论是欧盟抑或东亚,由于农民合作社内生的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费用、减少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从业者收入以及共享生产经营成果收益的运行机制和分配机制,农民合作社迄今仍然是全球覆盖面最广、生命力最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从实现共享发展看,合作社对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保障供给链、完善利益链意义重大。农业合作社在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搭建桥梁,让小农生产经营的成果达到产得出来、卖得出去、卖得出好价钱,让每个参加合作社的成员在其生产经营中实现省钱、省心、省力的互助互利、共享共赢的效果。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既有悠久的历史,也是伴随时代发展日新月异的课题。不同时期合作社的功能定位、组织形式、运行机制、扶持政策始终在不断拓展延伸。从当前农民合作社的基本走势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看,可以概括为“三规”:
一是规范。过去合作社的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存在相当一部分无效合作社。下一步首先要清理空壳社,发展有效的合作社,促进农民合作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严格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合作社的运行规律要求,着眼于制度健全,提升为农民服务能力。在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中,要抓问题关键,在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登记管理等方面提升规范水平。
二是规模。2020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达到225万家,辐射带动近一半的农户。从全球的经验和中国的实践看,合作社的个体数不是追求的目标。下一步的方向不是继续增长个体数量的问题,而是如何提高发展质量的问题。农民合作社本身带动成员数量、服务能力,为农民增收效果如何是衡量质量的重要指标。最近几年,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规模扩张,服务范围拓展成为普遍现象。河北省金沙河合作社跨省联合就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值得总结。
三是规律。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也逐渐呈现出规模化、多元化、融合化、企业化趋势。要遵从合作社发展规律: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产加销融合,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利益链的延长拓展;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扩大保险支持范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融合的“三位一体”部署工作,这是现实中社员的要求,也是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共同趋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多次强调“农村合作社就是新时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农民合作社就是发展方向,有助于农业现代化路子走得稳、步子迈得开”。要根据我国农业产业类型多元,生产经营范围广泛,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的发展环境,努力走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之路。
总之,要把推动小农现代化纳入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中来,以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为核心路径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农现代化道路。
□张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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