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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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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7月13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暑期到来,有些家长已经或者正在筹划为孩子报各种辅导班、补习班。面对“琳琅满目”的培训机构及不菲的培训费,中消协提醒,校外培训乱象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缺乏资质等方面,广大消费者应理性看待、慎重选择。(7月7日新华社)
  @刘德良: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基本比较完善,对培训机构的审批、备案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培训机构乱象丛生,主要问题在于行政执法过程中问题较多,“当前我国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情况”。
  培训机构自身缺乏诚信观念,而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也不够强,不严格把关合同内容,缺少证据保存的意识。
  @王艳辉:培训机构想要向好发展,需要从三个方面发力。第一,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网信部门等相关主体应当联合起来,监管教育培训行业中的各项工作,做到全方位有力监管;第二,教育部门要牵头,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于出现异样的教育机构应予以重点关注,争取对相关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第三,及时对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进行公示公告,给客户提供选择前的重要参考,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此外,培训机构也应依法办学,提升教学质量、做好课后服务,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应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以最大限度减少纠纷。
  @张烁:要想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把因果链搞清楚,把责任链理清楚。培训机构乱象之所以成为顽瘴痼疾,其监管难既难在“标”,也难在“本”。从“标”上看,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既属于教育问题,又需要各部门综合治理,涉及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公安、应急管理、卫生、网信、文化等部门,“九龙治水”,职责交叉。从“本”上看,校外培训是很多家庭的“刚需”。孩子需要补课,家长没有精力和能力辅导,不报培训机构怎么办?下午3点半放学,家长没有下班,不上“托管班”孩子谁来接?
  教育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培训机构为全日制学校提供优质规范的教育资源,在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的教学革新、课程研发、管理优化和课后服务等方面,在校内消化人民群众“培优补差”的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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