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南方农村报

<< 上一版 下一版 >>

江苏开出一例废旧农膜回收案罚单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8月21日版次:09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开出一例未按规定回收农用薄膜案的罚单,标志着江苏省废旧农膜回收执法工作进入新阶段。
  在一次响水县废旧地膜回收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当地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发现一耕翻田块土壤中夹杂大量废旧地膜碎片,而当事人使用的并非全生物降解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之规定,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建议立案查处。
  据调查,当事人转包响水县老舍中心社区新舍村110亩土地从事农产品生产,未将土地中的农用薄膜回收,而是直接翻耕准备种西蓝花,致使翻耕田块中夹杂大量废旧地膜碎片。
  依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罚款1200元。
  目前,响水县废旧农膜回收工作进入攻坚克难阶段,正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地膜使用农户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地膜使用回收承诺书,并告知《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膜管理办法》《农用地膜国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县级层面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全面普查摸清现状、积极推广减量技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宣传培训等具体措施,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
□孙眉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