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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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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电话卡、互联网账号交易

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门立法守护百姓“钱袋子”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10月21日版次:05
  2020年,全国共立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2.7万起,案件造成群众损失353.7亿元,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群众深恶痛绝的第一大犯罪类型。
  10月19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该法律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惩治难点出了不少招。
  硬招一:建立全链条整治工作机制
  银行账户和手机卡“实名不实人”问题多年未根本解决;形形色色“黑灰产”斩而不绝;诈骗类型与各种新技术新应用相伴而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急需有效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草案提出,国务院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硬招二:推动手机卡和银行卡“实名”又“实人”
  一段时间以来,手机卡、银行卡大量非法开办、随意买卖,“实名不实人”问题突出,成为电诈犯罪分子的重要工具。去年10月“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累计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2.7万个;工信部集中清理电话卡6441万张;人民银行组织清理异常银行账户14.8亿个。
  推动实现“实名”又“实人”,草案规定了电话卡、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健全金融业务尽职调查制度;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惩戒。
  硬招三:治理改号电话、非法设备、涉诈App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收购贩卖“两卡”、架设“猫池”和GOIP设备、提供转账洗钱服务等一系列黑灰产业,黑灰产业又反过来“滋养”了电诈犯罪,形成相伴相生的“利益共同体”。
  一些犯罪团伙在国内购买大量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及企业对公账户,转运到境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
  对此,草案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治理改号电话、虚假主叫和涉诈非法设备;加强涉诈App、互联网域名监测治理;打击治理涉电信网络诈骗相关产业。
  硬招四:预警劝阻、快速冻结等制度将上升为法律规定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可防性犯罪,预警十分重要。今年以来,公安部日均下发预警指令9.6万条,成功避免1260万名群众受骗;成功拦截诈骗电话12.2亿次、诈骗短信14.1亿条,共紧急止付涉案资金2770亿元。
  为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预警劝阻、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草案明确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资金返还由公安机关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硬招五: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执法司法合作
  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境内大批诈骗窝点开始加速向境外转移。
  草案提出,国家外交、公安等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建立快速联络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
  为斩断非法出境从事电诈活动“人员流”,公安部部署发起“断流专案行动”,截至目前,共打掉“3人以上结伙”非法出境团伙9230个,破获刑事案件41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854名。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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