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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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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5例被通报

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100起涉刑土地违法案件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12月25日版次:04
  据自然资源部网站消息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必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作出重要部署安排。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坚持“严起来”的总基调,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要求、严查案件、严肃追责,持续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和刑罚的威慑力,使违法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自然资源部决定公开通报100起涉刑土地违法案件。其中,广东有5例案件被通报。
  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体现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坚决态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对端牢中国饭碗、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和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行刑衔接,坚决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广东省中山市卢某某非法占地案。2020年1月,卢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坦洲镇裕洲村永久基本农田27.21亩堆填淤泥等废弃物。2020年7月,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8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卢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广东省新兴县某房地产公司非法占地案。2018年9月,新兴县某房地产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新城镇农用地30.75亩推填土。2019年4月,新兴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8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月,新兴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罚金10万元;判处公司法人代表陈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广东省罗定市林某破坏耕地案。2018年6月,林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罗镜镇云沙村委沈屋村、石岗村耕地12.01亩(永久基本农田10亩)挖土。2018年12月,原罗定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2019年1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5月,罗定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广东省南雄市吴某某非法占地案。2020年1月,吴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水口镇石庄村永久基本农田7.23亩推填土。同年4月,南雄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2月,南雄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千元。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刘某某非法占地案。2018年1月,刘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鹅埠镇西南村永久基本农田11.7亩建设临时建筑物。2019年10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12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3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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