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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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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加强养殖用海管理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01月13日版次:10
  1月10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海水养殖生态环境加强监管。
  《意见》提出,部分地区海水养殖的不规范发展对局部海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要求沿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做好海水养殖相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海水养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管理。
  沿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渔业)等部门,指导督促沿海地市将海水养殖排污口纳入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中,摸清海水养殖排污口底数。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查清海水养殖方式和排污口分布、数量、排放方式、排放时间和频次、排放去向等关键信息。
  《意见》还提出,沿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渔业)等部门,加快制定出台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相关地方标准。2025年底前初步形成对区域内主要工厂化养殖尾水的监测能力,推动工厂化养殖尾水自行监测。逐步将池塘养殖尾水纳入监测范围,加大池塘养殖清塘时段的尾水监测力度。沿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渔业)部门,针对不同养殖模式分类施策,围绕池塘养殖清塘废水和淤泥、养殖区塑料垃圾等重点问题,明确生态环境监管措施。  □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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