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新农村推动力
南方农村报
02版: 评论
<< 上一版
下一版 >>
版面导航
+
放大
-
缩小
●
默认
城市应如何完善面向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2年04月21日
版次:
02
| 来论 |
从“反向背调”在这届年轻人之中逐渐流行,可以看到的是,许多固有的职场传统已经被打破,职场“批判者”开始崛起,许多年轻人不再做“沉默的大多数”,他们正意气风发为职场带来
“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一系列公共服务措施,让身处“流动时代”的人们心里更加踏实,令“流动中国”更有底气。
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乡土中国”正加速向“流动中国”演进,“流动”成为当代社会的显著特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达到3.76亿,较2010年增长了69.73%。人口大规模流动,也对各地的社会治理,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出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附着于户籍之上的教育、医疗、住房、文化等各领域政策。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其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幅度高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幅度0.83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两个城镇化率首次缩小差距。这也表明,更多的流动人口享受到了更多更好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针对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还存在诸多痛点和堵点。比如,一些地方积分制落户政策有待优化,部分城市落户门槛过高,存在“一户难求”现象;一些城市特别是大量的中小城市教育资源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流动人口子女上学“一校难求”;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仍存在一些盲区和堵点;针对流动人口的住房租赁、保障以及养老等服务还很不充分,等等。这些问题,一方面导致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影响了流动人口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各种要素的畅通流动和有效配置,影响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从世界城镇化普遍规律看,当前我国仍处于城镇化率较快发展区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提升对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既是扩大内需、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共同富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的现实要求,各级各地必须以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务实的举措加以推进。
提质“流动时代”公共服务,最根本的是要落实常住地政府责任,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各地政府不仅要用好人口流动带来的人力资源红利,更要承担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职责。从根本上而言,就是要消除目前按照户籍人口供给基本公共服务的弊端,在规划、用地、投入和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予以政策保障和资源配置。要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市流动人口住房租赁与保障等流动人口的急难愁盼事,作为优先解决事项。要加强立法保障,强化考核监督,从法治化、制度化层面着力,督促常住地政府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责任。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加强数据互通互联,疏通数据堵点,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切实提升流动人口异地办事的便利化程度,用数据赋能社会治理和人民生活。
提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既等不得也急不得。各地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各地实际情况,统筹好需要与可能,不吊高胃口,不做超越发展阶段和脱离基层实际的事情,实事求是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前行,更好满足流动人口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作者晏国政,时评人)
上一篇:
重拾劳动的价值
下一篇:
权利兴则乡村兴
上一篇:
重拾劳动的价值
下一篇:
权利兴则乡村兴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