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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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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宣判:不存在偷换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04月30日版次:04

  两家人的“全家福”。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4月28日,“错换人生28年”患癌去世当事人姚策养母等人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及许敏、姚师兵要求杜新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宣判。
  记者从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驳回许敏、姚师兵、郭威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其他讼请求;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
  关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责任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当年因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导致同时在该院分娩的产妇许敏与杜新枝的新生儿错抱,构成重大医疗管理事故,医院对此具有重大过错。医院的重大过错造成许敏夫妇丧失了对亲子郭威的监护权利,郭威也因被错抱而脱离亲生父母的监护,骨肉分离长达28年,血缘亲情和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许敏、姚师兵以及郭威的损害后果与医院的过错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构成侵权,应对许敏、姚师兵、郭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杜新枝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问题。法院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杜新枝存在拒绝或不配合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检查的行为,亦没有证据证明该病历中乙肝表面抗原检验报告单缺失与杜新枝有关,故许敏、姚师兵主张杜新枝存在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没有依据。
  关于网友关注的是“错抱”还是“偷换”的问题,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通过多方深入调查取证已依法作出结论,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并决定不予立案。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相关卷宗材料,通知有关证人作证,对相关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该案证据证明不存在“偷换”行为,故杜新枝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点 评
  在这些无谓的争议、臆测的争吵中,很容易忽略了真正的责任方。这次,法院审理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因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导致同在该院分娩的产妇许敏与杜新枝的新生儿“错抱”,构成重大医疗管理事故,对此具有重大过错。这才是悲剧的起源,才是真正应该反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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